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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料出入库记账管理规定
1仓库管理员依据“出入库单”上的材料规格、数量建立管理台帐。材料(成品)库以材料(成品)规格为记帐对象,外协、外加工以“生产任务单”为记帐对象。帐上应显示日期、订单号、产品名称、数量、交期、入库数、出库数、结存数、欠数等栏目。台帐录入依据有:生产任务单、入库单(退库单)、出库单(领料单),所有单据必须当天及时录入。
2当收到“生产任务单”时,负责仓库记帐的保管员须当天按任务单材料规格录入日期、订单号、产品名称、数量、交期、需求数。
3当材料到货时,负责入库的保管员应及时通知进货检验员和装卸工准备收货。收货时,进货检验员先根据“采购物资验收管理标准”进行检验,保管员凭检验合格的“原材料检验报告”通知装卸工在指定位置卸货。检验不合格的按《不合格控制程序》处置,让步接受或退货。
4保管员对入库物料的数量准确性负责,卸货时应根据送货单上规格、数量逐一核实(无法点数的应做计量),卸货后应组织装卸工进行归类整齐摆放并做好标识。物料摆放每捆每层每垛数量应一致便于点数和计量。
5材料入库后保管员按实收数量在供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开具“材料入库单”一联留存;一联交供方;一联交财务入帐。
6材料出库时保管员依据“生产任务单”上规定的数量进行限额发料(根据数量允许放适当余量,一般在0.1-2%之间),车间领料员凭“申请单”到仓库领料。保管员对出库物料数量准确负责,出库时开具“材料出库单”经领料人签字后一联留存;一联交财务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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