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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盘点管理制度,仓库盘点方法与仓管部门自盘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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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管部门自盘管理规定涉及仓管员在日常工作中对所负责物料进行的自我盘点
这些规定要求仓管员定期进行自盘,以确保账实相符,并及时处理发现的差异。
自盘可以帮助仓管员发现潜在的管理问题,如物料损耗、盗窃或系统录入错误,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全文目录=====

1.目的
2.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3.职责
4.盘点分类
5  盘点方法
6  盘点要求
7 仓管部门自盘管理规定
8 会计盘点管理规定
9 盘点报告
10 考核措施
11 记录
12 附加说明

=====正文节选=====

1.目的
促进仓库盘点工作的程序化和制度化,明确仓管员的责任,为会计核算和公司管理提供准确的原始资料,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和完整。

2.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范本公司主料仓库(进料仓、海关监管仓、材料仓)和辅料仓库所有物料的盘点方法、要求和责任,盘点表的抽查,盘点盈亏的帐务处理流程,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仓库别物料的盘点。

3.职责
3.1仓管部门负责库存物料盘点的组织、实施、抽查、确认、上报工作。
3.2财务部负责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对帐、卡、物进行抽查,月末、年终(中)盘点的组织及盘点后帐务调整工作。

4.盘点分类
4.1按盘点主体分为:
4.1.1仓管员自盘;
4.1.2仓管主管抽盘;
4.1.3财务部门抽盘。
4.2按盘点时间分为:
4.2.1月末盘点;
4.2.2年中盘点;
4.2.3年终盘点;
4.2.4流动盘点(不定定期盘点)。

5  盘点方法
5.1实地盘点法:
是针对在库存物料的存放地点逐一对其进行清点确定实存数量的一种方法。
5.2抽样盘点法:
是对某些价值小、数量多,不便逐一清点的物料,采用从总体或总量中抽取少量样品,确定其样品数量,然后再推算总体数量的方法。
5.3估计法:
是对某些数量大、堆放不规则、价值低廉、不适合实地盘点法,对库存物料进行逐一计量,而计算其数量的一种方法。
5.4测量计算法:
是对某些存量大,但存放较有规则,可通过测量其体积、面积,以单位体积、面积换算成重量,从而求出实存重量的方法。

6  盘点要求
6.1盘点组织:财务部材料会计应于每月25日前拟定盘点通知,并报财务部经理核准后张贴公布,负责通知盘点人员召开盘点预备会议,宣读盘点计划,明确盘点时间、方式、分工及职责、存货进出截止时间要求、盘点前准备事项、盘点要求等相关事项。
6.2各仓管员将进料仓、监管仓、材料仓以物料类别(如钢构、电气、液压、加工零件、辅料配件等)相对应之盘点物料预先按仓库管理制度要求摆放整齐,标识清楚。
6.3盘点前仓库账务处理员应将各库房系统账与手工账登载完毕,并按规定的格式打印存货盘点表(盘点表应包括物料代码、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库位、存放货位、物料类别),若特殊原因(客观原因)部分单据无法及时入账,须向财务部经理解释、说明,并将未入账的数据(入库数据、出库数据)按规定制作“库存调整表”,并连同原始单据交财务部材料会计审核。
6.4盘点期间严禁物料出、入库,特殊情况(如采购收、产成品对外发货、修理急用零件、部分须加温焊料等),须经生产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物料出入库,同时做好账务处理,原则上纳入下月账务处理。
6.3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如因紧急需进、出材料,必须经盘点总负责人协调核准后方可进行,进料部分加以标示另外存放。
6.4 盘点编组
财务部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照盘点仓库别、物料类别、项目、仓管员等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
6.5盘点仓库别物料,应根据盘点对象、物理特性选择合适的盘点方法。例如钢构的盘点,可以通过测量单块钢材的体积,乘以其理论重量,再乘以钢材块数,来计算钢材重量。
6. 6仓库部门主管要在财务抽盘前抽查仓管员填写的盘点实数表,(抽查数量比例大于5%,确认后方可上报)。
6.7仓管部门对每次盘点结果,经仓库稽核会计稽核确认后,对盘盈、盘亏作出差异原因分析及改善措施,在盘点后1日内交财务部经理(单项超过500元或累计超过1万元盘盈、盘亏同时报公司总经理);财务部经理或公司总经理在接到报告3天内作出批示,材料稽核会计依照批示在当日内通知各库房调整帐务。
6.8 财务人员抽盘比例
6.8.1 对于主料仓库(进料仓、海关监管仓及材料仓)所有物料应进行全盘。
6.8.2 对于辅料仓库的所有物料要求抽查金额占盘点存货金额的80%以上,抽查数量达到30%以上。

7.仓管部门自盘管理规定
仓管部门自盘管理规定是指仓管员在日常工作中对所负责物料进行的自我盘点活动,以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时性。以下是一些关键的自盘管理规定要点:
7.1自盘频率:仓管员应定期进行自盘,例如每月的10日、20日和月末前进行分次盘点,每次盘点的品种数不得少于品种总数的四分之一。
7.2自盘方法:仓管员在自盘时应采用实地盘点法,逐项清点库存物料,并对照系统记录进行核对。
7.3差异处理:在自盘过程中发现的盘盈或盘亏,仓管员需要分析差异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自盘差异表应由仓管员和仓库主管签字后报送库房稽核会计,并注明盈亏原因。
7.4自盘责任:仓管员应对自盘结果的准确性负责,确保自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7.5自盘时间:自盘应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以减少对日常工作的影响。
7.6自盘记录:仓管员在自盘过程中应详细记录盘点结果,包括物料的实际数量、位置等信息,以便后续的核对和分析。
7.7自盘培训:仓管员应接受适当的培训,以熟悉自盘流程和使用的工具,确保自盘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7.8自盘监督:仓库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仓管员的自盘工作进行监督和抽查,以评估自盘效果并提供必要的指导。
7.9交表:由仓管员、仓库主管签字后将盘点差异表于每月的10日、20日和月末最后一天报库房稽核会计(在盘点报表备注栏内注明盈亏原因)。
  
8 会计盘点管理规定
8.1财务部应于盘点前将盘点纲要呈报财务经理,经核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相关部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明确盘点时间、方式、分工及职责、存货进出截止时间要求、盘点前准备事项、实地盘点要求等相关事项,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开展盘点工作。
8.2盘点物品时,监盘人均应依据初盘人与复盘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表”,每页应核对一次,若有出入者,必需再盘点;,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
8.3盘点完毕,复盘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 编列同一流水号码,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初盘部门自存,备日后查核,第二联送财务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9 盘点报告
9.1财务部应依"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一式三联,送所属经管部门找出差异原因及改善措施后,送回财务部汇总转呈财务部经理签核,第一联送经管部门,第二联财务部自存作为帐项调整的依据,第三联财务留存。
9.2 不定期抽盘,财务部应于盘点后两日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财务部经理核示。                        
9.3年中、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财务部经理核示,总经理核准。

…………

以上贴子只是内容提要,完整祥细的内容在下面附件中,请下载后阅读:

仓库盘点管理制度,仓库盘点方法与仓管部门自盘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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