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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在需要挪用时,通常需要填写挪用申请单,注明挪用的原因、数量、规格、型号等信息,并提交给相关部门或负责人审批。
审批通过后,仓库才能进行分发操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车间物资挪用行为,确保生产物资合理流动,提高车间生产效率,保障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间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车间物资挪用行为进行严格管理。
第二章挪用范围及流程
第四条挪用范围:
1. 车间内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工具、设备等;
2. 车间内部用于生产辅助的物品。
第五条挪用流程:
1. 挪用申请:需挪用物资的车间或部门填写《车间物资挪用申请单》,注明挪用原因、用途、数量、时间等信息,经车间负责人审批后提交至仓库管理部门。
2. 仓库审核:仓库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挪用物资的库存情况,并在《车间物资挪用申请单》上签字确认。
3. 领用:仓库管理部门根据《车间物资挪用申请单》发放物资,并做好记录。
4. 使用:挪用物资的车间或部门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物资的安全、合理使用。
5. 归还:使用完毕后,挪用物资的车间或部门应将物资归还至仓库,并填写《车间物资归还单》。
第三章挪用管理
第六条车间负责人应加强对车间物资挪用行为的监管,确保挪用流程的规范执行。
第七条仓库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间物资挪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八条对于挪用物资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 轻微挪用:给予警告,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归还物资;
2. 严重挪用:给予罚款,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归还物资;
3. 挪用物资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追究相关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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