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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定针对所有外部协作厂商的管理流程适用。
=====全文目录=====
1.目标:
2.应用范围:
3.责任与权限:
4.工作流程
4.1 产品外包规划
4.2 产品外包申请
4.3. 外包方的挑选
4.4. 外包合同的签订与审核
4.5. 合同的执行
4.5.1. 计划管理
4.5.2. 技术文件管理
4.5.3 产品试生产
4.5.4 产品到货检验
4.5.5.外过程控制及外方管理协协
4.6.结算
=====正文节选=====
1.目标:
为了标准化并强化对外部协作厂商的管理,保障公司生产作业能够高效且顺利完成。
2.应用范围:
本规定针对所有外部协作厂商的管理流程适用。
3.责任与权限:
3.1 生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和协调所有工序相关的外部协作厂商活动;制定外协产品的业务管理规定,设计工作流程;审核和分析外协产品的种类及其生产能力;选择合适的外协合作伙伴,并对外协产品进行审核与批准;负责签订产品外协合同及管理相关档案;监控并协调供货进度。
3.2 技术管理部门提供外协加工所需的产品材料规格、重量以及零件成型所需的时间标准;评估和选择外协厂家的工艺能力和产能;审核并签署技术协议,涉及工装、设备和技术文档的转移时需经过审批。
3.3 财务会计部门负责核算和审定外协产品的成本价格,并处理结算事宜。
3.4 质量管理部门执行外协产品的质量检验工作;对于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由质量管理部门向财务会计部门报告以启动补偿程序。
3.5 制造部门编制具体的生产作业计划,管理外协产品的物料发放和成品入库操作。
4.工作流程
4.1 产品外包规划
4.1.1 按照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要求,生产管理部要及时调研、分析和评估各外协厂家的生产能力。
4.1.2 生产管理部依据各制作部的设备、工装、工具、设施以及生产准备状况,确定在生产组织期间,对那些无法满足正常生产需求的零部件实施工序外协,从而达到生产组织的要求。
4.1.3 在正常生产组织过程中,如果由于重大质量事故、设备故障、安全因素等导致生产无法正常运行,生产管理部要及时策划外协事宜。
4.2 产品外包申请
4.2.1 生产管理部根据年度计划需求和市场需求,对各单位人员、场地、设备、工装、模具等实际生产能力予以分析,同时对外协加工与制造的申请进行审核。
4.3. 外包方的挑选
4.3.1 在生产管理部核准并确认需要外协之后,便开始选择外协方,同时对外协方所提供资料(涉及质量、数量和交货期等方面)展开分析。
4.3.2 生产管理部组织由技术管理部(包括技术管理科、工艺科等)、质量管理部、设备能源部构成的调查小组进行实地考察;各部门汇总并出具外包方的调研报告。
4.3.3 生产管理部对各部门的调研报告进行汇总,按照外协方的生产能力拟订初步选择的外协方(填写初步选择意见表),然后上报公司领导审批,依据需求组织试生产供货。
4.4. 外包合同的签订与审核
4.4.1 外包合同的编制
生产管理部和各产品外协方依据年度计划、初选意见表以及相关技术标准,编制并签订产品零部件外协合同。
4.4.2 质量保证协议的编制
为确保外协产品达到公司产品质量验收标准,质量管理部制定《质量保证协议》,内容涵盖质量保证能力、产品服务、质量索赔等方面。
4.4.3 合同与协议的审核
外协合同和质量保证协议在完成审核(附上审核表)之后,经主管领导批准才可执行。
4.5. 合同的执行
4.5.1. 计划管理
(1). 各制作部制定生产作业计划并下达给外协方,同时将该计划上报生产管理部备案。
(2). 在生产期间,若出现突发问题影响零部件正常供应,生产管理部会及时与外协方协调,调整供应的品种、数量以及供货周期。
(3). 若因外协产品供货不及时而影响生产进度,生产管理部负责进行相关处理并报送财务会计部执行。
4.5.2. 技术文件管理
(1). 转外的产品技术文件由技术管理部统一审核会签并发放。
(2). 依据公司相关规定以及技术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技术管理部签订技术协议,明确技术文件、相关资料、工装、设备等具体要求。
(3). 外包方必须严格遵守我公司的技术文件管理制度,对我公司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承担保密责任,未经我公司主管部门批准,绝不能外泄。若未按要求保密并给我公司造成任何损失,由外协方承担全部责任。
4.5.3 产品试生产
(1)确定试生产的外协方需将样品提交至我公司进行检验。经质量管理部评估合格后,方可启动试生产流程。
(2)在试生产过程中,若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隔离存放。外协方需及时整改,并确保相关技术文件经过设计审核签字后重新执行。
(3)试生产成功并通过验收后,双方正式签订产品外包合同,该外协方成为公司的认证合作伙伴。
(4)定期依据质量状况、生产能力、设备状态、供应能力和供应链管理水平等指标对外协方进行量化考核,并及时向其反馈考核结果;所有与外协方相关的资料均需存档,建立详细的外协方档案。
(5)若外包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给我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损失,外协方需承担全部责任。
4.5.4 产品到货检验
(1)到货的供货产品必须按照我公司的检验标准和合同条款接受检查。一旦发现不合格品,依照合同规定处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外协方;如遇批量性质量问题,要求外协方立即停止该产品的批量供应,并根据协议及我公司质量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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