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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南详细介绍了当来料被判定为不合格时应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包括如何进行MRB评审、何时选择特采或退货,以及如何有效地与供应商沟通和合作以解决问题。通过学习这些内容,将能够更加自信地面对来料品质异常带来的挑战,并采取适当的行动以保护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
作为仓库人员,咱们的角色至关重要,因为是站在接收和处理这些物料的第一线。正确识别并标记问题物料,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以及准确执行有关的处理决定,都是确保整个过程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希望这份指南不仅能增加咱们的专业知识,还能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标准。
1.目的
规范来料品质异常处理作业,保证产品质量。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进料检验,制程所发现的原料.产品零件及加工用辅助材料异常及客户抱怨的有关原材料质量异常处理作业.
3.权责
3.1品质部IQC:
3.1.1负责进料品质异常记录、报告及处理.
3.1.3负责将VDCS或8D报告递交供应商并追踪其对策回馈
3.1.4来料不合格品标示.
3.2PMC/采购
3.2.1负责进料异常协调退货处理并在来料品质异常时知会供应商,以及在供应商无法改善的情况下及时地开发新的供应商.
3.2.2PMC据缺陷轻重度、生产排程和物料退换周期等给出评审意见和结果,品质相关人员负责填写<MRB评审记录表>>及时知会相关单位.
3.2.3必要时召集相关单位进行MRB会议.
3.3仓库人员:
3.3.1负责不合格物料区分隔离及退货.
4.作业内容:
4.1附图一进料品质异常处理流程图:
4.2异常时机
4.2.1供应商交货品质不符合本公司品质要求,判定为供应商责任时.
4.2.2在发生制程异常或客户抱怨,判定为来料品质不良时。
4.3异常处理:
4.3.1进料品质异常处理:
A. 对于被判定不合格的来料,PMC需填写《MRB评审记录表》和《进料品质异常反馈单》(或8D报告)并通知采购部门。若评审决定特采处理,IQC应在相应物料上粘贴标注"特采"字样的不合格标签,后续由生产IPQC负责特采物料的质量跟踪。
B. 若评审结果为挑选或返工,IQC需粘贴注明"挑选/返工"的不合格标签。采购部门应即时联系供应商安排退货或现场返工。当供应商完成现场作业后,需提交返工/挑选的合格品统计结果,经IQC确认后通知仓库办理合格品入库手续。
C. 确认为退货的情况,IQC应标注"退货"标签,仓库须在4小时内将不合格品转移至不良品仓。采购部门负责协调退货事宜,并根据不良品数量评估扣款金额,填写相关财务单据交财务部门执行扣款。
D. 对于生产急需的不合格来料,由PMC/采购牵头组织跨部门评审(品质部、项目部、生产部等),评估质量异常对生产和客户要求的影响。出现意见分歧时由副总经理最终裁决,评审结论及处理方式(特采/退货/返工等)需完整记录于《MRB评审记录表》,原件由采购部存档,副本分发IQC执行。
E. IQC根据来料异常性质编制"VDCS"或8D报告发送供应商,同时抄送采购部门。采购与驻厂QE共同跟进供应商的改善对策。
F. 供应商应在收到质量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纠正预防措施。特殊情况下经品质经理批准可延长3个工作日。若质量风险持续存在,供应商须实施全检确保质量。
G. 同一供应商同种物料月度内重复出现相同异常且未提供有效改善方案时,如存在替代供应商,采购部门应停止该物料采购并启动新供应商开发程序。
H. 涉及本公司或客户发起的工程变更、制程变更、规格变更等影响来料质量的情况,采购部门须依据变更文件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要求其采取应对措施。
I. IQC负责将所有来料不良信息系统记录于《进料品质履历表》中。
4.3.2供应商
A.供应商于收到异常回馈通知后,应尽快针对质量异常内容作相关分析与原因追查,并拟定预与改善措施.
B.及时完成与本公司之换货,补货动作.
C.以书面报告对本公司的"VDCS"或"8D报告"做出详细之改善与防止再发之对策回馈。
4.4异常回馈管理办法
4.4.1供应商于接到"VDCS"或"8D报告"在72小时内完成原因分析及矫正预防改善措施,并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知会IQC。
4.4.2在规定时间内(72小时)超过24小时内仍未有任何回馈者,其所交一切货物,IQC将不予检验,直接对货物做拒收处理。
4.4.3供应商须依据其所提供之对策确实贯彻到实际中去并保留资料以备存查,公司将以此作为稽核与评监供应商之重要依据,是否确实落实.
4.4.4 自 VDCS 开立之日起,该货物连续三批来料,经 IQC检验有相同之缺点则进入加严检验,数量为三批,如加严检验连续三批无相同之缺点,则 IQC 恢复正常检验;
4.4.5 不合格报告 未及时回馈者,由 IQC每月统计后知会采购及供应商。
4.5 不合格报告及原材料不良评审记录表/8D 报告编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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