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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了解公司制度、保障大家都合法权益、明确岗位职责和行为规范,特别编制了这本《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 员工权益与行为规范 · 员工手册》。
=====全文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招聘与解聘
第三章、工作时间
第四章、假期
第五章、日常办公制度-
第六章、薪酬制度
第七章、福利制度
第八章、工作安全
第九章、差旅规定
第十章、纪律处分及程序
第十一章、申诉程序
附 页
=====正文节选=====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加强管理,建立和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提高工作绩效,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利益特制定本手册。
本手册自颁布之日起,将作为员工执行公司各项规定的依据。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深圳齐达科技电子有限公司。
本制度正式生效日期为20XX年7月1日~20XX年6月30日。与以往制度中有冲突的以本手册规定为准。
本手册每年修订一次,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本手册在员工入职之前必须认真阅读理解,并在员工签名栏签名认可。
第二章 聘用与解聘
一、公司对新员工的聘用不因区域、籍贯、性别、政治及宗教信仰而有所区别。
二、当部门需要增/补聘员工时,部门主管在人事行政部门提供的人员需求申请表中说明所需聘用人员条件及其工作职责,并需获得批准,如职位不在公司预算范围内,需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招聘。
三、面试后招聘部门已确定聘用,人事行政部要向应聘者发聘用函或电话通知。
四、被公司录用者,在报到前必须与原雇主解除劳动关系,人事行政部方可通知聘用。
五、新员工按公司规定必须如实填写个人资料,包括出生年月、学历、工作经历、婚姻状况、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等,并向人事行政部提交办理录用手续所需的证件、证明和有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件,由公司复印并存入个人档案。因员工个人资料不实而造成的后果,由员工自负。
六、劳动合同或聘用约定的签订
A、本公司录用的员工一律需填写入职申请书,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约定协议。
B、劳动合同或聘用约定协议是公司与员工本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对双方均有法律效力,故员工受聘时必须仔细阅读。
七、试用期
1. 所有新加入公司的员工均须进行试用。经理级职员的试用期为六个月、高职员工(主管/工程师等)的试用期为三~六个月、其它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延长期不得超过一个月(由员工入职日起整月计算)。在试用期间,由主管对该员工的道德品质、工作态度及工作能力进行评估,并填写试用期评估表,以作为试用期满后转为正式员工或不能转为正式员工的依据。如试用合格,人事行政部将下发转为正式员工的确认函。
2. 试用期内雇佣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按离职程序办理手续,因正常离职而终止聘用协议的双方不需支付任何补偿金。
3. 试用期内员工将享受试用期工资(高级职员为正式工资的八折、普通职员无职务津贴)。
4. 当员工顺利结束试用期,并履行转正手续后,即成为公司正式员工,享受一切正式员工的待遇。
5. 计算员工在本公司的服务年限时,试用期亦将计入。
八、新进入职人员需进行职前培训,以使其了解公司文化、政策、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等相关知识,以便其后顺利开展工作。
九、合同解除/终止按劳动合同或聘用约定有关条款办理。
十、员工在转正后任职期内,凡自行辞职,需至少提前一个月以书面辞职报告递交给直属上司,并抄送人事行政部,经公司批准后,履行必要的工作移交和归还公司资料、财物、差旅备用金的责任。否则,公司不予以同意以及办理有关的手续,造成后果,由提出辞职方承担。如果涉密岗位的员工提出辞职,应调离涉密岗位并视情况不同履行一定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的销密期。
十一、凡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被公司辞退,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聘用协议的员工,公司除支付当月应得的薪金外,不支付任何补偿费。
十二、亲属及推荐招聘规定
1、公司原则上不招聘员工亲属进入员工同一公司工作。
2、公司欢迎员工推荐公司需要的候选人供公司选择。
用工纪律:
1、在招聘工作上不得徇私舞弊、假公济私。
2、任何部门未经同意,不得私自招聘员工,包括临时工,未经批准擅自招聘的人员除即辞退外,其工资费用由责任人自理。
罚则:
1、违反一至十二条规定情节轻重处以警告或记小过。
2、违反“用工纪律”,处以记大过。
第三章 工作时间
一、员工上班时间
上午8:20~12: 00, 下午 13:40~18:00,加班 19:00~22:00,每周工作六天,周日休息,如遇特殊情况,具体上下班时间及公休日公司另行安排决定。
二、员工应准时出勤。不迟到,不早退(准时出勤指按时于规定上下班时间在岗位上工作)。员工迟到、早退一小时以内者每次扣罚20元,主管级及以上每次扣罚50元,超过一小时以上且不向主管报告,视作旷工一天处理。不得以调休抵减,公司召开员工大会或培训工作逢节假日,星期天,或非正常加班时间,均不作加班计算,员工因公外出或去外省市出差及休各类假期均需履行以下必要的申请手续。
1、按规定填写出勤、请假、公出及出差申请。如公出、出差不能按时返回,应及时以电话通知公司/上级主管说明不能按时返回的原因。
2、员工临时性外出,必须通知公司和上级主管,获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出。
3、如休假、事假、病假等各类假期应提前请假。即填写请假单,由上级主管批准后交人事行政部备案,如遇个人特殊急事或急病不能上班时,员工应尽早(上午十时以前)以电话通知公司人事行政部或部门主管,员工上班后应24小时之内到人事行政部补办请假手续,过期公司将以旷工论处。
三、若员工在未请假或未获批准或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缺席,公司可扣除工资,并以旷工论处。(旷工按日薪的三倍扣发工资,旷工三天者予开除,公司不做任何补偿。)
四、员工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时,应征得上级主管批准并填写加班申请表。加班至晚上12:00 以后,公司可提供晚餐(或补助费5元/人),超过凌晨2: 00以后第二天上班时间可推迟1个小时,公司以正常上班时间计薪。
第四章 假 期
一、法定假日
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每年12天的法定假日 (元旦 1天、春节4天、清明1天、五一1天、端午1天、中秋1天、国庆节3天) 如果法定假适逢星期天,公司将适时调整放假日期。
二、年假
年假定义: 新招正式员工在为公司服务满1年后,从第二年度的元月一日起,可享有3个工作日的有薪年休假,工龄每增加一年,年假增加1天,但最多不超过7天。
1、休假的结算年按自然年(即该年1月1日-----12月31日)计算。
2、员工须于当年度申请及享用年假,若在此日期后仍有未享用的年假,视作自愿放弃,以后不在补回(注:年假不得转让或兑换为工资)。
3、休年假应根据公司的需要预先做出安排,并需填写请假单,部门及人事部经理审核批准方可休假。如遇紧急事情需要当天或次日请假,或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申请手续者,应在休假的当天以电话或委托他人报告给经理,获批准在上班后补办请假手续。
4、年假按半天计算不以小时计算,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几次休完。
5、对年假的日程应随公司及本部工作安排而定,以使该假期对公司人力需求及业务的影响减至最低。年假申请表需于假期前一星期呈文交于人事部,擅自延长休假日超过3天将视为员工单方面违约,自动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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