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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引帮助仓库人员了解IQC来料检验的基本流程与配合要求。
当来料被判定不合格需全检时,请及时转运物料至全检区,并协助完成入库与不合格品暂存。
清晰的协作,有助于加快物料流转,减少积压,提升整体效率。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来料检验全流程管理,明确各部门在来料不合格处理中的职责边界与协作接口,保障来料质量符合生产与客户需求,减少质量问题导致的成本损耗,特制定本规范。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所有外购来料经 IQC 判定不合格后的全检工作,及车间生产过程中发现的、未投入使用的不合格来料的全检处理。
三、定义
3.1 来料不合格:指经 IQC 依据公司《来料验收标准》或采购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检验后,判定物料在外观、尺寸、性能、功能等方面不符合标准的情形。
3.2 全检:指针对不合格来料批次,由全检员按既定标准对该批次物料进行 100% 逐件检验,或按规定比例(如 1/2、1/3)覆盖所有包装容器的检验,以精准区分合格品与不合格品的检验行为。
3.3 让步放行:指当不合格来料存在轻微缺陷、不影响核心功能与后续生产使用,且生产需求紧急时,经计划部申请、相关部门评审后,准许该批来料在限定条件下投入使用的特殊处置方式。
3.4 SQE:供应商质量工程师,负责供应商质量绩效评估、不合格来料责任判定、全检工时核算及供应商处罚协调。
3.5 IQC:进货质量控制专员,负责外购来料的抽检、不合格判定、不良标注及《IQC 进货检验异常单》填写。
3.6 全检员:负责执行不合格来料的全检操作,记录检验结果(合格品 / 不合格品数量),并填写《来料全检记录表》的专职人员。
四、职责
4.1 IQC:负责来料质量状态判定,用油性笔标注抽检发现的不良现象;全检过程中,需向全检员明确不良样本、合格标准;填写《IQC 进货检验异常单》,并复检全检后的合格品。
4.2 仓库:负责全检来料的托盘转运,将需全检物料从收料区移送至指定全检区(收料区兼作全检区);接收全检合格的物料并办理入库,暂存不合格品。
4.3 计划部:评估来料的生产急需程度,确定全检优先级(生产急需>常规来料不良>库存物料);判断是否需申请让步放行,协调紧急来料的全检资源。
4.4 采购部:对接供应商沟通不合格来料的处理方式(如厂内全检、退货、换货)及费用分摊方案;每 3 个工作日处理一次暂存的不合格品;如需申请费用豁免,需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4.5 全检员:按 IQC 提供的标准执行全检,区分合格品与不合格品,准确填写《来料全检记录表》;优先处理 SQE 通知的紧急全检任务,及时反馈全检过程中的异常问题。
4.6 SQE:确认《IQC 进货检验异常单》,督促采购签字确认处理方式;判定不合格来料的责任归属,核算厂内全检工时;对多供应商责任争议问题进行最终裁决;依据全检记录开具《供应商处罚单》。
4.7 财务部:收到《供应商处罚单》后,暂停对应批次来料的付款流程;待质量部与采购部确认最终处理结论(处罚或豁免)后,按确认结果执行扣款或正常付款,并留存处罚单复印件作为对账依据。
五、工作内容
5.1 工作流程
5.1.1 来料 IQC 判定不合格后的全检处理
1. 不合格判定与标注:IQC 抽检来料判定不合格后,立即填写《IQC 进货检验异常单》,用油性笔在不良品上标注缺陷类型(如 “划痕”“尺寸不符”),并将不良品放置在批次最上层,便于全检员参考。
2. 处理方式确认:SQE 审核《IQC 进货检验异常单》,通知采购部签字确认处理方式;若采购判定为 “厂内全检”,SQE 同步通知 IQC 与全检员启动全检。
3. 全检准备与执行:IQC 向全检员移交不良样本、明确合格标准,由 IQC 或全检员协调仓库搬运工将物料移送至全检区;全检员按优先级(生产急需>常规来料不良>库存物料)执行全检,记录合格品与不合格品数量,填写《来料全检记录表》。
4. 全检后处置:全检后的合格品经 IQC 复检合格后,通知仓库办理入库;不合格品由 IQC 贴红标签,暂存全检区不合格品放置区,由采购部每 3 个工作日对接供应商处理(退货或销毁)。
5.1.2 库存 / 全检目录来料的全检处理
1. 抽检与标识:IQC 对库存来料或全检目录内的来料进行抽检,确认存在不良问题后,标注缺陷类型,并安排次日全检计划;全检前 1 个工作日通知仓库将物料移送至全检区。
2. 分比例全检规则:若 IQC 抽检合格,全检员可按 1/2 或 1/3 比例全检(需覆盖所有包装容器),若全检合格率≥98%,隔离不合格品后放行,在《来料全检记录表》注明 “1/2 全检” 或 “1/3 全检”;若 IQC 抽检不合格,全检员需 100% 全检。
3. 全检质量目标:全检后需确保已发现不良现象的 80% 不良品被挑出,且批次总体合格率≥98%;对合格率<98% 的批次,每批次扣全检员绩效 20 元;累计 50 批次合格率≥98% 的全检员,奖励 50 元。
4. 责任判定与追责:多供应商共同参与的来料,若出现不良,SQE 仅对最后一道工序的供应商开具处罚单,但需注明其他供应商的不良数量;无法区分责任的缺陷,由最后一道工序供应商承担;支持后工序供应商向前工序供应商追责,争议由 SQE 最终裁决。
5.2 费用转嫁与质量处罚
5.2.1 全检费用标准(过渡期与试行期)
1. 过渡期(至当年 12 月底):拉手面板电镀件及配件全检费用按 20 元 / 人工小时计算,其他产品按 50 元 / 人工小时计算;检验效率标准为:拉手面板 180 个 / 小时、拉手和锁体面板 300 个 / 小时、其他产品预估 500 个 / 小时(特殊情况可先全检 1 小时,按实际效率核算费用,1 小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 试行期(次年 1 月起):采用阶梯计价标准,按全检合格率划分费用承担比例,激励供应商提升质量。
5.2.2 外观缺陷费用分摊规则
• 全检合格率>98%:全检费用由公司承担;连续 3 次同型号来料合格率>98%,将该型号从全检目录中移除。
• 全检合格率 95%-98%:全检费用由公司与供应商各承担 50%。
• 全检合格率 90%-95%:全检费用由供应商全额承担。
• 全检合格率 80%-90%:供应商承担全额全检费用,并追加 1 倍检验费用罚款。
• 全检合格率<80%:供应商承担全额全检费用,并追加 2 倍检验费用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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