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仓库用电行为的全面管理,明确责任、细化流程、强化检查与培训,构建系统化、常态化的用电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仓库作业安全、高效、合规运行。
1.0 目的
建立有效和完善的仓库安全管理办法,采取各种措施,持续满足国家安全法规要求,严格控制仓库运作过程中的安全风险,预防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2.0 范围
物流集团AA有限公司各仓库的安全管理。
3.0 职责
按公司运作安全管控体系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各自职责。
4.0 工作程序
4.1 库区用电管理
(1)仓库照明原则上必须使用节能灯,且库内的节能灯使用功率小于 60W。
(2)库区内的照明系统每天由各库区仓管员负责开启和关闭,严禁非库区用电管理责任人员及外来人员开启和关闭库内照明系统开关。
(3)原则上以保证库区内作业为主,当库内光线充足,不影响库内作业时,不需开启照明;当库区光线不足时,应开启三分之一至三分之二的库内照明灯;当库内光线弱及夜间作业时,应开启全部库内照明灯。
(4)库区内在执行具体作业时,应开启作业区域的照明灯,其他不涉及作业的区域不开启照明灯;作业完成后,应及时关闭作业区域照明,仅留发货口照明供发货作业使用;停止作业时必须关闭所有照明。
4.2 库区办公用电管理
(1)库区内的办公室在不办公时,必须关闭照明灯;办公室内的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等)在停止办公后,必须统一关闭,不得待机过夜,如有特殊工作需要,需向部门主管申请,待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
(2)特殊办公设备(机房、主机等)用电管理参照集团信息中心 IT 设备的管理要求执行。
(3)库内照明及用电设备的维修工作只能由技安部进行,其余任何人员不得开展此项工作。
4.3 仓库用电考核
(1)库区用电管理由库区内各区域仓库主管作为直接考核人,办公用电管理由单证主管作为直接考核人,仓储领导负直接管理责任。
(2)各项目参照以往用电费用或操作量用电指标,在原基础上下调比例,建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指标进行考核;低于考核指标的,奖励考核人和仓储业务责任领导;高于指标的,处罚考核人和仓储业务责任领导(用电管理奖惩制度由各项目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制订)。
4.4 仓库用电安全管理
(1)各仓库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电工,负责单位用电安全;也可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或人员提供用电安全服务,但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承担。
(2)建立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岗位用电操作规程及重要岗位用电安全责任制。
(3)建立安全用电技术资料档案,包括:①高压系统图、低压布线图、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布置图;②重要设备、设施的档案资料(含产品说明书、出厂实验记录、安装试车记录);③检修和实验记录;④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记录。
(4)单位的电路、电器设备、设施的安装验收必须持有资质机构的检验报告。
(5)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电气设计、施工安装验收标准及规范,同时满足国家关于爆炸危险场所的电器安全相关规定。
(6)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禁止使用碘钨灯及功率超过六十瓦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若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或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需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使用安全。
(7)库房内除电气照明线路外,不得敷设其他动力线路;引入库房的线路必须穿管保护,闷顶内严禁敷设电线,禁止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确因临时需求需拉设电线的,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由专业电工进行安装,使用完毕后立即拆除。
(8)照明灯具下方不得堆放任何物品,灯具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电气开关应安装在库外,并配备防雨防潮保护装置。
(9)库房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以及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10)动力电气线路及其插座需安装在库外,使用机械装卸设备时,电源通过橡套电缆引入库内。
(11)仓库电器设备周围及架空线路下方,严禁堆放各类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部位,必须设置防护罩。
(12)仓库电器设备的安装、检查及维修保养工作,必须由持有合格证书的专业电工承担,电工需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
以上贴子只是内容提要,完整详细的内容在下面附件中,请下载后阅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