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1.1加强与规范危险品的发放、储存、使用等流程安全管理,预防因其而发生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储运部库房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安全环保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监督和管理。
3、作业内容:
3.1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
3.1.1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场地与常规物料隔离管理,储存方式、方法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3.1.2易燃易爆危险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危险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3.1.3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的门应向外开,仓库内不得住人,无关人员不得入内,工作结束时应进行防火检查,切断电源,关窗锁门。
3.1.4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当根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种类、特性,在库房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灭火、防爆、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等安全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3.1.5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仓库照明以及必须的电气设备应具有防火防爆功能。装置电气及库内设备维修作业应报安全环保部门批准。
3.1.6不准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仓库进行焊接、切割、打包、分装和其它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3.1.7进入库房区不应穿铁钉的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不应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容器。
3.1.8库房内应保持清洁,注意防火,纸屑及其他易燃物,均不得随地乱扔,应及时清扫。
3.2危险品储存:
3.2.1危险品应分类、分堆储存,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以及堆垛与墙壁之间应留出一定间距、通道及通风口。
3.2.2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隔离储存。
3.2.3遇水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或容易积水的地点。
3.2.4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仓库容器、包装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或安全标签损坏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3.2.5装卸、搬运易燃易爆危险品时,要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
3.3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3.3.1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3.3.2应配置相适应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设置按指定的地点存放,不得随便挪作它用,放置消防器材设施的地方必须保持道路畅通,严禁堆放任何杂物堵塞消防通道。
3.3.3消防器材设施、每日检查一次,保持消防器材、设施随时处于完整好用状态。并认真记录检查情况。《每日防火巡查记录表》检查库内的温度和湿度,库内保持干燥、通风良好,室温不超过35°C,相对湿度控制在45%~70%,及时开门开窗通风,检查安全消防,防静电设施是否齐全完好,保持库房清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