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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库房考勤纪律,完善考勤制度,创造一个良好的考勤氛围,现将考勤制度具体公布如下:
一、考勤时间
7:30——18:00;
二、考勤事项
1.本公司实行二级考勤,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或各部门主管对员工出勤情况定时或不定时的监督和抽查;本公司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员工上、下班均应到库房考勤负责人处报道,当报道记录与抽查考勤结果有冲突时,以抽查考勤结果为准(有领导批示的假条除外)。
2.考勤抽查:总部人事负责人每天两次不定时以电话形式抽查库房考勤情况,抽查时无故不接电话者视为旷工,按以工资金额计算的日工资的二倍处罚。
3.如因加班、出差、病事假、工作需要外出办事等原因未报道,应及时向库房考勤负责人说明。
4.每月 2 日,库房考勤负责人将上下班报道记录与总部人事部抽查考勤的结果汇总,形成考勤月报表,作为计扣工资的依据。
5.迟到、早退的奖惩措施:
迟到、早退:上班时间8:00分以后算迟到,下班时间17:00分之前算早退,迟到或早退第1次罚款2元,第2次4元,第3次6元,以此形式递增,以月为单位循环,在月末工资中一次向扣除。
旷工: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为旷工,旷工一天,按以工资金额计算的日工资的二倍处罚。
6.工作时间外出:员工工作时间出入公司需要和部门负责人请假,并详细说明事由,无故离岗者按旷工处理并扣除当月奖金。
中国·居香
综合管理部
2012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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