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库存量管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预估月用量设(修)定
1.用量稳定的材料由主管人员依去年的平均月用量并参酌今年营业的销售目标与生产计划若产销计划有重大变化(如开发或取消某一产品的生产扩建增产计划等)应修订月用量
2.季节性与特殊性材料由生产管理人员于每年3、6、9、12月的25日以前依前三个月及去年同期各月份的预计销售量再乘以各产品的单位用量而设定预估月用量
第二条 请购点设定
1.请购点——采购作业期间的需求量加上安全存量
2.采购作业期间的需求量——采购作业期限乘以预估月用量
3.安全存量——采购作业期间的需求量乘以25%(差异管理率)加上装船延误日数用量(欧美地区15天用量日本与东南亚地区7天用量)
第三条 采购作业期限
由采购人员依采购作业的各阶段所需日数设定其作业流程及作业日数(公司自订)经主管核准送相关部门作为请购需求日及采购数量的参考
第四条 设定请购量
1.考虑事项:采购作业期间的长短最小包装量最小交通量及仓储容量
2.设定数量:外购材料的欧美地区每次请购三个月用量亚洲地区为两个月用量内购材料则每次请购25天用量
第五条 存量基准建立
生产管理人员将以上存量管理基准分别填入“存量基准设定表”呈总经理核准送物料管理单位建档
第六条 请购作业
请购单提出时由物料管理部门利用电脑(人工作业)查询在途量库存量及安全存量填入以利审核核定无误后送采购单位办理采购
第七条 用料差异管理基准
1.上旬(1-10日)实际用量超出该旬设定量╳%以上者(由公司自订)
2.中旬(1-20日)实际用量超出该旬设定量╳%以上者(由公司自订)
3.下旬(即全月)实际用量超出全月设定量╳%以上者(由公司自订)
第八条 月用量修订
用料差异反应及处理生产管理人员于每月5日前针对前月开立用料差异反应表查明差异原因及拟订处理措施研究是否修正预估月用量如需修订应于反应表拟修订月用量栏内修订并经总经理核准后送物料管理部门以便修改存量基准
第九条 库存查询
物料管理人员接获核准修订月用量的用料差异反应表后应立即查询库存管理表查询该等材料的在途量与进度研究是否需要修改交货期
第十条 交货期修改
物控人员经研究需修改交货期时应填具交货期变更联络单送请采购单位采取措施采购部门应将处理结果于采购部门答复栏内填妥送回物控人员列入管理档案
第十一条 存量管理作业部门及其职责
1.物控人员
为材料存量管理作业中心负责月使用量基准设修订用料差异分析及采取措施
2.采购部门
负责各项材料内外购别的设修订采购作业期限设修定及采购进度管理与异常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