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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规范成品管理。
2范围
成品入库验收、出库验发、储存
3职责
3.1仓库管理员对本执行制度实施负责。
3.2财务部、品管部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内容
4.1成品入库验收
4.1.1成品库管理员凭车间填写的“成品入库单”办理成品入库接收手续。
4.1.2成品入库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入库日期、入库数量(KG)、入库件数、入库人、接收人等。
4.1.3成品库管理员收货时,应对待入库的成品进行包装和数量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4.1.3.1检查成品外包装是否件件清洁完好无损,封箱是否牢固,零头箱是否有标示。
4.1.3.2检查是否有本批由品管部签发的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单”。
4.1.3.3逐件检查核对成品入库单、产品检验报告单与成品实物,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入库数量、包装是否一致,字迹是否清楚无误。不得混入其他产品或同一品种的不同规格,不同批号的成品。
4.1.4包装和数量检验合格后,管理员在“成品入库单”上签名;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管理员有权拒收;并报告品管部处理。
4.1.5验收合格的成品按批码放,填写成品批货卡,并放置在该批成品存放处。
4.1.6成品入库后,管理员应及时填写成品入库验收记录,登记成品分类帐。
4.1.7对处于待验状态还未取得同批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单”的成品,车间又需寄存入成品库的成品,放置在成品库待验区并挂上黄色待验牌,或用黄色绳围栏并挂上黄色待验牌,并且不得出库。管理员在收到该批产品检验报告单后,通知车间办理成品入库手续。核对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数量等无误后,取下黄色待验牌,换挂绿色合格状态标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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