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部电检班物资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设备部电气检修班仓库管理工作人员。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定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物资管理办法国电集工【2003】353号
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标准管理标准(第一分册)
3术语和定义
仓库管理是库存物资的全面管理,是对物资的验收、入库、分类、储存、保管、保养、定期盘点清查的仓储业务。是具体组织物资供应和物资流通的场所,加强仓库管理。防止物资变质、水火灾害和盗窃等损失、保持原有使用价值,合理降低库存、加速流动资金周转等工作。
4管理职责
4.1班组直接管理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物资的验收入库、保管保养、领退料、账册单据管理、物资盘点和仓库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内容。
4.2电检班设备的专责人负责设备、材料和备品配件的验收工作。
4.3仓库负责人负责管理物资的摆放、卫生清扫、防火防盗等管理工作。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物资的验收
5.1.1物资入库后, 当日具备验收条件的当日内完成验收,两日内完成摆放、登记入帐工作。
5.1.2大宗物资两日内完成验收,三日内完成登记入帐和摆放工作。小批量零购物资当时验收、入库,并摆放到位、登记入帐。
5.1.3入库的一切物资,保管员必须认真检查,核实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如不符合要求,应及时汇报。关键性的物资应会同技术员、班长共同验收。
5.1.4仓库保管员根据领料单进行发料(设备抢修除外),一律不准用白条发料或口头发料。
5.2物资的保管保养
5.2.1保管物资时应分类储存,要做到帐卡物相符,并搞好定置摆放,同一名称的物资按规格大小顺序排列,实行上盖下垫,物品摆放成一条线,标志醒目,便于收发盘点。
5.2.2库房存放物资按不同的性质,确定保管保养方法,并根据需要按期进行通风、防腐、防锈,使仓库物资不潮、不锈、不腐、不爆、不坏。有技术要求和特殊规定的要在料卡上注明并按要求存放和保养。
5.2.3存放的物资要达到五无,即无丢失、无锈蚀、无腐烂变质、无损坏事故、无帐外物资。
5.2.4物资明细帐应按物资类别和料号分别装订成册,便于检查和登记保管。
5.2.5物资收发料单应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5.2.6易燃、易爆、有毒及放射性物资必须有专库存放、专人保管、定期检查。
5.2.7各种油类应根据不同类别在容器上涂以色别,以免混用,造成事故。
5.2.8仓库货架应结实、牢固,物资的摆放要根据其特点分区、分类合理放置。
5.2.9保持库内整洁,对所辖库房勤打扫,勤检查、勤擦拭,做到货架无灰尘、窗户明亮。墙面、棚顶无灰网,地面清洁。室外库房四周无杂草杂物。
5.3物资的盘点和盈亏处理
5.3.1坚持永续盘点和定期盘点相结合的制度,保证帐、卡、物、资金相符率达98%以上。
5.3.2盘点物资时,不但要盘点数量,同时应确定品名、型号、规格等有无差错,质量有无变化。
5.4仓库安全管理
5.4.1仓库门窗要牢固,窗口应加铁栏杆,要随手关门、关窗、锁箱,养成良好的习惯。
5.4.2领料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必须进库房时,需经保管员同意。
5.4.3进入库房的人员必须遵守仓库的有关制度,仓库内不准存放私人物资。
5.4.4仓库钥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交与他人,丢失时应立即报告班长更换新锁,保管员只能一把钥匙,其余交班组统一保管。
5.4.5仓库保管员下班前,应到所管库房地段巡查一遍,将照明关闭,切断电源,确认库门锁好后方可下班。
5.4.6仓库内的消防设施、消防工具应保持完好和齐备,做到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好用。仓库管理人员应学习消防知识,会使用各种消防设备,掌握灭火方法。
5.4.7仓库应建立防火制度,并认真执行,在公司安全监督部门的指导下,班组成立消防组织。
6检查与考核
6.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电检班负责检查与考核。
6.2依据本标准和绩效考核管理标准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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