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是公司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加速资金周转。
一、物资的验收入库
1、物资入库,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按物资交接本上的要求签字,应当认识到签收是经济责任的转移。
2、未经检验合格的物资不准入库,更不准投入使用。
3、材料验收合格,保管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到位,入库单各栏应填写清楚。
4、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投产使用。如工作马虎,混入生产,保管员应负失职的责任。
5、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供应部和经办人处理。托收单到而货未到,或货已到而无发票,均应向经办人反映查询,直至消除悬念挂账。供应部每月末检查库存品储存状态。
二、物资的储存保管
1、为了便于物资的储存保管,保管员应建立物资台帐,将所有物资定位存放、并加物资标识卡。
2、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应及时报告科长,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处理。保管员不得采取“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3、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确使国家财产不发生保管责任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4、保管物资,未经供应部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一律不准折件零发,特殊情况应经供应部批准。
5、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仓库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公司批准。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三、物资的发放
1、按“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发料。发料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资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材劣用以及其他差错等损失,保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2、领料单应填明客户编号、材料名你、规格、型号、领料数量、零件名称或材料用途,保管员和领料人签字。领料人未办手续,不得发料。
3、调拨材料,保管员要审查单价、货款总额并盖有财务部收款章时方可发料。发现价格不符或货款少收等,应立即通知开票人更正后发货。
4、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四、其它有关事项
1、记账要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托收、月报及时。
2、允许范围内的磅差、合理的自然损耗所引起的盘盈盘亏,都应清楚,以便做到账、卡、物、资金四一致。
3、保管员调动工作,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移交过程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三份,写明情况,双方签字,主管领导见证,双方各执一份,报供应部存档一份,事后发生纠葛,仍由原移交人负责赔偿。对失职造成的亏损,除照价赔偿外,还要给纪律处分。
4、库存盈亏反映出保管员的工作质量,力求不出现差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