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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成品入库管理规定 
 1.1 每月 25 日下午四时前交库的成品为当月产品。
 
 1.2 凡需入库的所有产品,必须由生产部门首先填报,“产品入库单”并由专职检查员盖检 验印章,送交成品库保管员盖章后方可包装入库。
 
 1.3 成品入库由生产科组织人员送到成品库房,保管员会同检验员必须与车间协调及时妥善 处理,否则有权拒绝入库。
 
 1.4堆码层次按下述附表执行,不得超高。
 
 
 | 包装箱材质 | 箱体高度(米) | 堆码限数(层) |  | 木 箱 | ≥1.2 | 3 |  | 木 箱 | 0.85~1.1 | 4 |  | 木 箱 | 0.5~0.8 | 5 |  | 木 箱 | ≤0.45 | 7 |  | 纸箱(有衬龙骨) |  | 4 |  | 纸箱(无龙骨) |  | 3 | 
 1.5 进库房的成品必须摆放平稳,统一合理,整齐有序。
 
 1.6 成品保管人员必须按其入库单据及时登记上报。
 
 1.7 在库品要经常查看,随时排除不安全因素,若发现产品包装损坏,保管人员首先查清原 因,报告领导,开箱检验产品质量,并通知有关部门重新包装。
 
 1.8 随箱包装的材料和附件随产品入库,情况特殊时(经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可先发货, 产品档案资料随后邮寄给用户。
 
 2、成品出库管理规定
 
 2.1 成品出库,要有正式的出库凭证。
 
 2.2 外发产品,保管人员根据产品发运单在成品包装上写明收货人单位、名称、地址及到站, 字迹要清晰易辩,力求工整,并要在发货单上填写清楚数量或件数及其有关事宜,并经复核免 出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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