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确保出货资料和船务资料的运作安全。
2. 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与出货和船务运作的有关人员。
3. 责任和权限:
3.1 业务部负责出货资料的准备;
3.2 仓管员负责出货产品的装柜,并填写相应的装柜资料;
3.3 业务员负责与货代公司、货运公司、报关行、海关的沟通,并确认最终的船务资料正确性。
4. 程序:
4.1 业务部在接到客户订单后,召集相关部门商谈订单生产事宜,采购部负责采购材料,制造部负责生产和装柜,业务部和制造部负责出货资料的制作,海关部负责船务和报关。
4.2 营业部只能由合格的单证员负责制作出货资料,单证员必须是营业部经理核定认可之员工,单证员必须确保所有的出货资料保密,非指定订单单证员不得向其他单证员索要、打听与自己无关的出货资料。
4.3 出口美国的货物,其单证员必须是特殊核定的,且受过相关的培训,非指定单证员不得参与操作。
4.4 所有的出货、船务资料必须经过部门权责人员的审核,以确保其准确性。
4.5 业务员在接到货物、船务资料后,将相关资料和指定拖运公司的资料提交给货代公司以订取舱位,当客户有指定船务公司时,须要求货代公司只能向指定的船务公司订舱。
4.6 接到货代公司订舱信息之后,与其确认船期、船公司截舱单、外代截申报、码头截箱、海关截单、截关时间,并获取船名、航次、提单号等,再与拖车公司核对提单号、柜型、数量等做好出货前准备工作。
4.7 制造部应及时将生产进度报告给业务员,业务员在确认产品确切可出货日期后,通知拖车公司提柜准备拖装,且须提醒拖车公司,其所派拖车人员必须在提柜前检查一下货柜,以确保所拖货柜是合格、完好、安全和可靠的。
4.8 业务员还须从拖车公司获取柜号及封签号,并报给装柜安全负责人,同时告知将装的货物类型及数量。
4.9 装柜过程参照《出货品装运安保管理程序》。
4.10 货柜运出后,业务员须及时通知货代公司办理报关资料,业务员在取得货代公司的报关资料后,送到指定的报关行和海关办理报关、投关手续。
4.11 业务员在报关成功后,通知单证人员领取提单,做押汇工作及通知收货人目的港清关等事宜。
4.12 所有的出货记录必须保存完整。
5. 相关管理程序:
5.1 《出货品装运安保管理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