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仓库管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GSP检查项目,作如下要求
检查人:质管部、储运部联合检查
1、仓库过地道面不能放置货品,发现一处罚50元;
2、库内地面不能放置整件货品,发现一处罚50元;
3、库内地面不能放置散件货品,每个仓库检查发现超过3处,每一处罚50元;
4、药品混垛放,发现一处罚50元;
5、药品混批堆垛,发现一处罚50元;
6、散件摆放不整齐、有横有竖,发现一处罚20元;
同批号放置不同位置,发现一处罚20元;
7、仓库地面、存放货品货架应保持清洁,无积尘,无杂物堆放,发现一处,发现一处罚20元;
8、设施设备应保持清洁、能正常运行和使用;
设施设备有积尘,发现一处罚20元;
9、设施设备不能正常运行,发现后不及时处理的,发现一处罚50元;
10、收到符合要求的货品,放到待验区或设置待验标志,记录收货时间,通知验收,发现1次不按规定操作,罚20元;
11、二类精神药品要在专库内验收,在专库外验收发现1次,罚50元;
12、二类精神药品、终止妊娠药品出库不及时登记,发现1次,罚50元;
13、验收大输液,未按规定操作、记录,发现1批罚100元;
14、需冷藏药品应当在冷库内待验,在冷库外验收冷藏药品发现1次,罚200元;
15、药品与非药品、外用药与内用药品混放,发现一处,罚200元;
16、易串味药品与其它药品混放,发现一处,罚200元;
17、危险品与其它药品混放,发现一处,罚200元;
18、货品严格按照包装标示储存温度储存要求,违规储存发现一处,罚200元;
19、仓库储存货品按质量状态实行色标管理,合格品为绿色,不合格品为红色,待确定品为黄色。不按规定储存发现一处,罚200元;
20、每次检查结果质管部要报财务部,质管部扫描存盘,月底汇总统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