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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人员考评标准,仓库人员绩效扣分标准与奖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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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4 13:4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按时上下班,每迟到一次扣当月工资的1%,每早退一次扣当月工资的5%.

  2.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时间不得私自串岗、聊天。发现串岗一次扣当月工资的1%,因串岗影响工作正常进行者,扣当月工资的5%;发现无关人员在仓库扎堆聊天,一次扣班长当月工资的2%,科员当月工资的1%.

  3.按公司规定请销假,不得无故旷工。旷工一次扣当月工资的10%;每月可请二次事假(全月累计不超过二天),超过二次事假后,每超过一次扣当月工资的2%;全月事假累计超过二天后,每超过一天,扣发一天工资.

  4.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洗衣服、织毛衣等,违犯者每次扣当月工资的1%.

  5.室内物品要摆放有序,保持室内及环境卫生整洁、无杂物。办公桌物品摆放杂乱者,被指出一次扣当事人当月工资的1%;室内不整洁、有杂物者,被指出一次扣该房间办公人员当月工资的2%;环境卫生值日期间,因未保持卫生清洁被公司扣分者,扣相关卫生值日人员当月工资的5%.

  6.按公司规定统一着装,违反规定着装者,每次扣当月工资的1%.

  7.物品管理制度化,按公司规定发放物品。除按公司规定可以直接发放的劳保、消耗品外,一律凭动力设备科开具的《领料单》发放,月底盘存时所发放物品要与动力设备科开具的《领料单》相符,否则,属私自发放,每私自发放一件物品,扣当事人当月工资的5%;未按要求收旧者,扣当事人当月工资的3%.

  8.把好物品入库关。发现质量问题及时退回,如价格明显波动,应及时把关,未及时把好关者,扣收货人当月工资的5%;物品入库后,应及时将货物清单报动力设备科备案,未按时报清单者,扣责任人当月工资的3%.

  9.仓库物品要摆放有序,分类管理,做到无锈蚀,无霉烂。发现物品摆放凌乱或锈蚀霉烂者,扣班长当月工资的5%,职员当月工资的2%.

  10.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房。除特殊情况(如物品过重、数量过多等)外,一律不得进库房领取物品,发现一次,扣责任人当月工资的2%.

  11.做好安全工作,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者,扣当事人月工资的30%.

  12.落实好公司及科室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未按要求落实者,扣相关人员当月工资的2%.

  13.鼓励为公司及科室发展献计献策。因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对公司及科室发展产生有益影响者,视情奖励当事人当月工资的5%―10%;在媒体发表与公司有关的稿件者,视情奖励当事人当月工资的1%-5%;技术革新及改造被公司采纳者,视情奖励当事人当月工资的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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