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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帐实相符,保护公司财产安全,使仓库循环盘点有所遵循,特制定本细则:
一、凡属仓储管理之原材料,半成品,制成品,每月全部循环盘点一次,并及时处理差异。
二、以保管员为单位,将每人所经管料件分作四部分,每周盘点一部分,月底汇总编制全月循环盘点表。
三、每周五下班前由保管员向仓储班长报告本周盘点结果,仓储班长实施抽盘。
四、周盘如有差异,需积极查明原因,并在每周三下班前提供上周盘点差异原因分析及改善对策表。
五、每月初由仓储班长汇总编制上月循环盘点表,上报生管课主管,生管课主管实施抽查,并对盘点有效性判断后,上报厂长。
六、对于盘点差异,由仓储班长以月为单位编制调帐申请报告,经批准后由财务调整账面数字以达到帐实相符。
七、对于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盘点数字及差异,且主观恶意的。一经发现,一律免职或辞退处分。
八、对于不能及时提供盘点报告或不按规定盘点的,将根据情节严肃处理。
九、对于盘点结果,将根据以下标准对保管员进行奖惩,具体规定如下:
1.差异项次3%以内且差异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免于处罚。
2.差异项次超过3%或差异金额超过1,000元的,扣发季度奖金3天。
3.差异项次超过20%或差异金额超过10,000元的,除扣发季度奖金3天外,另给予大过一次处分。
4.连续三月盘点差异超过3%或差异金额超过1,000元的,给予免职或辞退处分。
5.连续三月盘点无误差的,奖励季度奖金3天。
6.以上结果列入年中(终)考核。
十、其他未尽事宜,参照仓储管理办法执行。
十一、本细则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正时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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