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化学品原料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障公司的财产和工人的人身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凡是本公司使用的化学品原料,在储存,使用的过程中悉遵守本条例。
2、本公司对化学品实行统一规划,严格管理。 3、储存的化学品原料要根据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降温、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建立消防和急救组织。
4、化学品原料的包装和标识要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生产使用化学品的个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用火管理制度。
5、在生产中使用化学品时必须要有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和工具。
6、对盛装化学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出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
7、在生产中使用化学品原料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要妥善处理。
8、处理销毁有燃烧、爆炸、中毒及其它危险的废弃化学品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当地公安和环
境保护等部门的同意。
9、化学物品使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柜,并设专人管理。
10?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的化学品原料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11,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的化学品原料或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地点存放。
12,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品原料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13,化学品原料在进入仓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
14,储存化学品原料的仓库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对进入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15,储存化学品原料的仓库必须配备消防力量和防火设施以及通讯、报警装置。
16,化学品原料的出库记录要详细准确,对于超出规定领取的,要有相关人员签字审批,并注明原因,使用去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