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物仓库管理员依供应商提供之《送货单》核对实物品名、型号、规格、数量、订单号、料号、包装方式等,并检验厂商是否按“定容定量”进行作业,账务人员核对“采购订单”与《送货单》上描述是否相同。
2、品名规格不符者直接退货拒收。
3、点收人员若在核对送交物料时发现数量不符或混有其它物料,以及其它特殊情况时,必须要求供应商之送货人员立即修改《送货单》或给予拒收并经双方确认签名。
4、数量短少者,应于《送货单》上直接修改数量,但送货厂商及我方仓管人员必须在修改数量旁签名,以示证明。数量超交者,原则上拒收或通知采购处理(退货)。
5、检验不合格品(包括包装破损)在《采购检验申请单》上标示NG,不纳入仓库管理。采购部门原则上应当天处理,若有特殊情况应提前知会并待采购处理完毕后回复仓库,再作相应动作流程。
6、不合格原物料应及时贴上品保检验不合格标签,以供辨识,且应与合格品隔离存于拒用区。
7、因产品不良厂商重检,重检后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包装作业与标注,并经品管确认后,再进行数量交接确认,重检品也应采取定容定量的方式,并且厂商应对周遭的环境进行整理与清扫。
8、检验合格或申请特采的,仓管员将物料入仓归类摆放整齐并作出标识。
9、严禁无凭据收料(内部调拔要有调拔清单)。
10、入库时针对“保质期”按照“先进先去”原则进行管理,并在产品外则加贴月份的颜色标识,以利追溯。
11、仓库管理人员违反此“办法”操作者一经核实即扣当月绩效,造成损失按价赔偿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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