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保证物流通畅,保护公司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各单位,集团各单位等效执行。
3.关键控制指标(CTQ)
3.1出门物资现场控制和监督到位;
3.2保证物资出门的合理、合规和通畅;
3.3确保出门物资的证物相符。
4.程序要求与关键控制节点
4.1过程控制:对业务部门提出出门申请、装箱装车、权限领导审批和财务盖章或登陆系统审核、门卫查验放行以及持物人返司销账这一系列过程进行控制。具体操作流程见附图1和附图2。
4.2现场监督:
4.2.1装箱物资:业务部门在对物资打包前制作装箱清单,通知各公司/事业部物资验收员清点后,与发送员在装箱清单、封条上会签,物资打包后将装箱清单连同封条一起粘贴于相应的包装上,装箱清单需附所对应的出门单号,并加盖骑缝章,确保证物相符。
4.2.2散装物资装车: 大批量的散装物资出门(在门岗处无法清点的),业务部门在装车时通知保卫部,由保卫部派出人员现场清点并全程跟踪。
4.3出门审核:
4.3.1对于手工出门单,权限领导审核出门单并在出门单上签字确认。财务部门经办会计对出门物资进行核算、监督,在出门单上签注姓名、日期,并加盖相应专用出门章。
4.3.2对于物资出门管理系统出门单,部门/公司领导通过登陆系统或短信对物资出门申请单进行审批。权限领导审批后,出门单自动流转到相应经办会计。经办会计接收到领导审批通过的出门单,在1小时内登录系统审核完毕,系统自动记录审核时间。
4.4 门岗查验放行:保卫部门岗对所有出门物资的证、物进行检查,无出门证、出门证不合规、证物不符等情况均不允许出门。监察部应每月定期对物资出门过程进行抽查、监督。对于系统出门单,保卫部出门单管理员在系统中打印待出门单据;物资放行出门后,出门单管理员在物资出门管理系统中点击确认,系统自动记录放行时间。
4.5返司销账:
4.5.1对于手工出门单,需返司物资在返回时持返司销账联交门卫签字,确认后交本部门物资出门管理员处销账。
4.5.2对于物资出门管理系统出门单,经办人持原放行时打印的返司销账联交门卫。对于证物相符的物料,门卫在返司销账联上签字确认,出门单管理员在系统中登记返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