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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保证公司库存商品的安全、完整,同时也使盘点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物流中心和门店库存商品盘点管理。
职责: 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库存商品盘点的监督管理,不定期进行库存商品抽查、负责盘点工作安排、负责库存修订、负责库存盘点工作总结。
物流中心负责人及门店店长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库存商品盘点管理;不定期进行库存商品抽查。
监盘人员主要是指由财务部安排的公司总部各部门人员、负责监督物流中心和门店的盘点组织工作、负责效期商品的核对、清理、销毁。
1、盘点原则
真实原则:盘点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不允许作弊或弄虚作假,掩盖漏洞和失误。
准确原则:盘点的过程要求准确无误,无论是资料的输入、盘点的数量等都必须准确。
完整原则:所有盘点过程的流程,都必须完整,不要遗漏区域、遗漏商品。
清楚原则:盘点过程属于流水作业,不同的人员负责不同的工作,所以所有资料必须清楚,人员的书写必须清楚,货物的整理必须清楚,才能使盘点顺利进行。
团队原则:盘点是公司全体人员都参加的核查商品的过程,为缩短盘点时间,公司各个部门都必须有良好的协调配合意识,保证盘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2、盘点时间和方式
2.1盘点时间
每月25日为公司盘点日,物流中心和门店组织所有人员进行库存商品全盘,财务部组织总部人员监盘。
2.2盘点方式
动态盘点(即营业)与静态盘点(即不营业)相结合;定期盘点与不定期盘点相结合;自盘与复盘、抽盘相结合。
3、盘点流程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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