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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本制度对于仓库的收、发、贮、管作了规定,以确保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不入库、不发出,贮存时不变质、不损坏、不丢失。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料库和成品库及待处理品库的管理。
三、内容
1、职责
原料库管员负责原材料、外协品、半成品的收、发、管工作。
成品库管员负责成品的收、发、管工作以及退回货物的前期验收。
待处理品库管员负责待处理品的收、发、管工作。
2、入库
2.1 原材料、外协品、半成品的入库。
①原材料、外协品到公司后,由库管员指定放置于仓库待验区内,大宗的货物可以直接放在仓库合格区内(于垫板上码垛存放),但应做出“待验”标识。然后,库管员按规定进行到货验证和报验。
验证的内容包括:品名、型号规格、送货人、送货日期或批号、数量、包装状况和合格证明等。经验证合格的,库管员提交品保部检验;经验证不合格的,通知贸易部进行交涉或办理退货。
②库管员接到品保部检验结论为“合格”的检验报告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将待验区内的货物转移到库内合格区存放,已放在仓库合格区的待验品,应将“待验”标识取下;接到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检验报告时,应按规定做出不合格标识,等待不合格品审理。接到《不合格品评审表》后按处置结论执行。
③贸易部打印《来料通知单》交生产部库管员作为收货入库凭证。
④半成品经检验合格后,检验结论为“合格”的生产部打印入库单到原料库办理半成品入库手续。库管员应核对半成品的品名、型号、数量、批号、生产日期,无误后方可入库。
2.2成品入库
①检验结论为“合格”的产品生产部打印《入库单》到成品库办理成品入库手续,
在办理入库时,库管员应检查、核对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等标识是否正确、规范以及外包装是否干净等,符合要求的方可入库。
②成品入库后应放置于仓库合格区内。
2.3待处理品入库
2.3.1成品库库管员负责退货和超过保质期滞销产品入库工作;生产部负责半成品和
准成品待处理入库工作;库管员应检查核对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批号等是否属实,对入库 单进行审核。
2.3.2产品入库后,库管员应及时审核,在帐上记录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数量、保质期和入库日期以及注意事项。并按照《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规定做出标识。
2.3.3未经检验和试验或经检验和试验认为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入库。
2.3.4库管员应妥善保存入库产品的有关质量记录(验证记录、原始质量证明、检验
报告单等),每月将这些质量记录按时间顺序和产品的类别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存档并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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