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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目录=====
一、总则……1
二、工作职责及作业程序……2
三、滞成品处理工作职责……3
四、滞成品自理的作业程序……4
=====正文节选=====
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有效推动本公司滞存材料及成品的处理,以达物尽其用、货畅其流,减少资金积压及管理困扰的目的,特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定义
(一)滞料 :
凡质量(型式、规格、材质、效能)不合标准,存储过久已无使用机会,或虽有使用机会但用料极少且存量多而有变质顾虑,或因陈腐、劣化、革新等现状已不适用需专案处理的材料。
滞存原因分类代号如下:
A.销售预测偏高致储料过剩(计划生产原料)。
B.订单取消剩余的材料(订单生产)。
C.工程变更所剩余的材料。
D.质量(型式、规格、材料、效能)不合标准。
E.仓储管理不善致陈腐、劣化、变质。
F.用料预算大于实际领用(物料)。
G.请购不当。
H.试验材料。
I.代客加工余料。
(二)滞成品:
凡因受质量不合标准、储存不当变质或制妥后遭客户取消、超制等因素影响,以致储存期间超过6个月的成品(次级品超过3个月),需专案处理者。
1、计划生产
A.正常品缴库期间超过6个月未销售或未售完者。
B.正常品缴库期间虽未超过6个月但有变质者。
C.与正常品同规格因质量或其他特殊因素未能出库者。
D.每批生产所发生的次级品储存期间超过3个月者。
2、订单生产
A.订单遭客户取消超过3个月未能转售或转售未完者。
B.超制者。
C.生产所发生的次级品。
3、其他
A.试制品缴库超过3个月未出库者。
B.销货退回经重整列为次级品者。
第三条遴选滞存处理专人
(一)设适当专业人员,长期专责处理滞存材料及成品,主管亦负责督促及督导工作。
(二)为强化处理机能,以滞存处理专人为中心筹组工作小组,积极研拟可行的处理途径并定期(至少每月)检查追究处理结果。
二、工作职责及作业程序
第四条各有关部门及处理专人的工作职责如下:
(一)物料管理科
1、“6个月无异动滞实明细表”(附表1)的编制。
2、“滞料库存月报表”(附表2)的编制。
(二)滞料处理专人
1、请购案件核对有无滞料可资利用。
2、运用工作小组的机能追查各项材料6个月无异动的原因,拟订处理方式期限。
3、报废签呈的处理。
4、留用部分的督促。
5、填具“滞料发生及处理结果汇总表”(附表3)送总经理签核。
6、滞料处理结果报告资料的编印及报告(原则上分上、下半年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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