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履行公司的仓库管理制度,确保设备维修配件、工具、量具和劳保用品等物资及时、合理地发放,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五金库仓管人员、各单位领料人员。
3、内容:
1)物资入库时仓管员根据购货发票(或送货单)上所标明的型号、规格、数量、合格证对其进行清点,清楚无误后,方能办妥手续入库。
2)压力容器及电气设备所用的零件、配套件(如有关的压力表、电气仪表类、高压电器元件等)需报机电组检验合格后方能入库。需定期送检校核的仪表、工具注意保护其标识。
3)领料时领料人需填写《领料单》,单上的型号、规格、数量必须填写清楚并注明用途,而且须有批准人签字才能生效,《领料单》涂改无效。若领料人无《领料单》,仓管员有权不发料。因抢修设备或特发情况急需领用物品时,可临时登记先发料,再按规定时间补办领料手续。
4)为规范工具、量具领用的管理,仓管员要建立《工具领用登记台账》,及时记录好工具、量具的借出与归还情况。员工离厂时必须退还借用的全部工具、量具,仓管员协助签收。
5)凡属部门专项申购物资,到货后,由仓管员通知使用部门领取,原则上不得发放给其它部门。
6)直卸使用的物料,仓管员应在单上注明卸货地点。
7)化工原料、试剂、易燃物料等危险化学品,必须限量发放,避免使用部门因存放量大而引起安全事故。
8)为了减少浪费,手套、工具、量具等,领料时必须以旧换新,遇特殊情况可先领出后补还旧物料。对于公司已规定了使用定额的劳保用品和其它物料如手套、口罩,在发放时仓管员要严格把关,原则上不许超额发放,若遇特殊情况,则必须由领料人在领料单上注明超额使用的原因并由部门负责人确认后再能发料。为规范劳保用品领用的管理,仓管员要建立《劳保用品发放登记表》,动态掌握各班组或个人当月的领用数量。
9)任何人不能弄虚作假,凡冒领、多领物料作为它用,一旦发现严肃处理并进行经济处罚。
10)领出的物料、配件如有剩余,在无损坏、标识清楚、干净清洁的情况下应退回仓库,办理退料手续,仓管员不能拒收。
本管理规定自2013年2月25日开始执行,若公司原有的其它文件内容与本规定有冲突之处,则以本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