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确保公司仓库材料、半成品、零部件、成品帐、物一致。
2.范围:适用于公司各仓库之材料、成品等。
3.盘点说明
3.1. 盘点作业分类﹝各项盘点时机,由仓库、财务部公布后实施﹞:
3.1.1 日盘点作业。
3.1.2 月盘点作业。
3.1.3 年度盘点作业﹝含会计师盘点﹞。
3.2. 盘点前准备作业:
3.2.1 各项材料、半成品、成品及设备工具等,依分类、定位标示等,尽可能集中整齐存放利于清点。
3.2.2须确认各项材料、半成品、成品之发料,及避免有逾期或呆滞之情形,发料及出货时,应确实做好先进先出之管理。
3.2.3 零星之材料、半成品、成品应确实清点,并予以标示正确数量。
3.2.4 储存区环境需清扫,沾尘过多及破旧栈板予以汰换。
3.3. 盘点作业步骤﹝材料、半成品、成品﹞:
3.1 日盘点作业:
a. 各仓库管理人员于物品入、出库前,先核对单据上记录之工作令号、图纸、材料编号、品名规格、数量是否正确,并依适当位置分类存放及发放。
b. 各仓库管理人员每日将当天所有入、出库交易,依单据之数量记录于物料卡、成品卡内,并将工作令号登录好,以做好先进先出之管理。
c. 材料发放及出货完毕后,各仓库管理人员每日下班前,将当天所有入库,依单据之材料编号、工作令号、品名规格、数量与计算机核对无误后,再与物料卡、成品卡核对,是否达到帐物一致。
3.2 月盘点作业:
a. 月盘点作业与日盘点作业相同。
b. 供应部于每月底数日前,可先行盘点库存作业,月底再由供应部各科室相互盘点,其盘点日则由财务公布为基准。
c. 每月之盘点作业成品、材料,依当月物品之进出交易总量进行核对工作,并逐项确认帐卡与计算机帐是否帐、物一致。
d. 每月底印出计算机库存报表,与材料卡、成品卡逐项核对,并清点实物以达到帐物一致。
3.4 年盘点作业﹝会计师盘点﹞:
a. 会计师盘点同上述。
b. 供应部盘点完后,打印盘点报表,依报表中之各项库存,填写盘点卡﹝分为材料、半成品、成品、在制品、设备财产等。﹞
c. 填写盘点卡方式,依报表由上而下顺序填写,必须注意不得上下颠倒以利盘点作业依序进行。
d. 盘点卡之填写方式:
﹝1﹞材料号编。
﹝2﹞材料品名﹝以英文全名填写,财产则以中文名称填写。﹞
﹝3﹞材料规格。
﹝4﹞数量:﹝以一物一卡为原则,若有分开存放,则需分开填写。﹞
﹝5﹞单位:以盘点报表中之库存单位为主。
e. 托外加工材料及加工品,必须全部运回厂内,并完成入帐作业,且需填写在制品盘点卡,以便盘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