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公司财务管理细则。
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财务工作的监督及管理。
一、往来账款的管理
第一、 应收账款的管理
1、加强企业信誉调查,做好赊销客户的资信调查,按赊销客户的还款能力和信用等级,确定赊销金额的大小和期限长短,建立赊销审批制度,强化管理。
2、做好账龄分析,建立合理的收账政策,减少坏账损失,企业除了要适时地使用现金折扣、适度地利用担保制度外,还应确定合理的收账程序和讨债方法。
3、要加强企业应收账款的内部管理,划分赊销制度审批权限, 分别确定责任和权限范围;实行专人负责制;各部门相互配合,权责分明;健全企业内部激励机制。
4、完善风险分析,降低坏账风险;加强应收账款核算与监督;做好应收账款的风险程度分析,采取对策,建立健全基础工作;可以让债务人以现金或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应收账款或让债务人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清偿应收账款。
5、公司各销售部门根据形成收入的确定标准及时开据发货票后,由财务部作好账务处理,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收入和与客户应收账款往来的会计账簿,同时要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第二、其他应收款的管理
公司各部门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购借款、各部门备用金应于业务发生后及时报销,每年12月中旬进行清理。各部门备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进行还旧借新。
第三、应付帐款的管理
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登记相应的账簿,定期与相关部门对账,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二、库存现金管理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账。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
9、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三、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账户和辅助账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账。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账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账,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账与银行对账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银行出纳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账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账项要及时予以清理。造成的账账不一致,应尽快解决。
8、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四、内部牵制
1、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
2、非出纳人员不能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
3、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每季抽查一次。
4、现金出纳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
5、财务人员进行岗位调换、办理离职手续时,要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6、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账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的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