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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收入库存会计的职责、岗位人员的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是检查和考核本岗位工作的依据。
2职责
2.1工作责任
2.1.1负责各柜组的收入核算与对账工作及收银报表的核对工作。
2.1.2负责库存验收单的审核与入账工作。
2.1.3负责进销存系统收入优惠对照表的录入工作。
2.1.4负责库存商品的账务管理、盘点的组织工作和库存的处理工作。
2.1.5负责自营商品成本的结转工作。
2.2权限
2.2.1有权对柜组人员的销售报表提出疑问,并监督其进行修正。
2.2.2有权对信息录入人员的录入信息进行审核。
3岗位人员基本技能
3.1能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2能掌握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务管理方面相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法规、条例与制度。
3.3熟悉电算化会计系统的操作。
3.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和中专及以上学历
3.5具有良好的组织能力和人际关系协调能力。
4工作内容要求和方法
4.1每天十点对各柜组导购交来的销售日报表进行核对。
4.2在MIS系统中录入供应商销售损失承担表。
4.3汇总各种收入单据,送至凭证录入处进行账务处理。
4.4审核自营商品入库单,打印各种原始凭证。
4.5每季度组织一次自营商品盘点工作。
4.6月底进行自营成本的核算工作。
4.7每天审核录入员录入商品信息的准确性
5检查与考核
5.1由财务部经理负责对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5.2考核内容为本标准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5.3考核结果与当月奖励效益工资挂钩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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