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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价以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持续达到规定的要求.
2.适应范围
适用于本厂生产所需的重要物资供应商的评价,辅助物资的供应商不参与此评价。
3.职责
3.1 资材部采购:负责提供供方资料与样品的索取,组织对供方的评审、以及合格供方的登记与更新。
3.2资材部仓管:负责供应商交货准确性评价。
3.2品保部:负责供应商供货质量评价, 新供方样品的确认,并协助采购对供方进行评审;
4.工作程序
4.1根据公司《采购控制程序》将供方分以下两类:
4.1.1重要物质类供方:掺与形成产品结构的物料.例:原材料、外发加工产品之方。
4.1.2辅助物质类供方:不掺与形成产品结构的物料.例:包材、设备、服务等关联物料供方.
4.2合格供应商的选择标准:
A能提供优质的产品。
B送货及时、数量准确。
C价格合理,能积极配合异常状况处理。
4.3供应商的业绩评价:
4.3.1品保部根据当月进货检验记录,每月月底对供应商进货品质进行一次统计,并将
统计结果记录在《进料检验品质月报表》中交于资材部采购。
4.3.2资材部仓管根据当月进货记录,每月月底对供应商交期和交货数量进行一次统计,
并将统计结果记录在《交货准确性统计表》中交于资材部采购。
4.3.3资材部采购根据《进料检验品质月报表》、《交货准确性统计表》,每半年组织填写《供方供货业绩评分表》,其评分的计算公式如下::
评分=100 -(70Q/m+30E)
Q:进物不合格批数(含交货不准确批);
M:进料总批数 ;
E:交期系数(按期交货为0,每延期一天增加0.05,最大值为1)
4.3.4资材部采购将评价结果记录于《供方供货业绩评分表》中,并依下表进行处理。
按照下述定级原则来判定供应商的级别: | 评价级别 | 得分 | 评 分 结 论 | 1级 | 90~100 | 质量保证能力完全符合本公司的要求,供货质量非常好,可优先选择供货。 | 2级 | 80~90 | 质量保证能力较1级稍差一点,供货质量合格,可保留供货资格。 | 3级 | 70~80 | 质量保证能力基本符合公司的要求,供货质量基本合格,可保留供货资格,需改进产品的质量。一年后再评估结果在70分以上的保留合格供应商资格,70分以下的取消其供货资格。 | 4级 | 70以下 | 质量保证能力不符合本公司的要求,产品需立刻改进,取消供货资格。 |
4.4 除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增加评估次数之外,资材部采购每年对所有供应商评估一次,并将经评估合格的供应商录入《合格供应商目录》。
4.4.1对所有供方进行评鉴或选择新供方时采购均以《供应商调查表》与《供方质量管理体系审查表》等资料传真或Email等形式,并依《供方供货业绩评分表》组织对供方评鉴。
4.5.对于客户指定的供应商,但定期评鉴属于不合格的供应商,应由客户确认后才能够保留其合格供应商的资格,并纳入《合格供应商目录》。
4.6.为确保《合格供应商目录》保持有效性,更新名录的准则是至少每半年更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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