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控制产品质量,对生产环节各工序检查点做以下检测要求,并严格按规定执行。
二、使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生产过程中半成品检验,包括半成品电路板。
三、职责要求
品管部负责半成品的检验及工艺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
生产部负责半成品的制造过程及过程自检
四、控制点及检验要求
1、 生产前检查工作
1)员工按照《生产随工单》要求进行组织生产,在不清楚要求或要求不完整时不得生产。
2)在生产装配之前,确认各零部件是否正确,零部件表面无划伤、磕碰及损坏,对有特殊要求的零部件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确认,比如A6基板在装配前要贴膜保护,装配需要的半成品电路板要有套袋、防静电防护或装有外壳,否则不接收或要求更换。
2、 组装过程中检验
1)生产员工严格按照生产工艺和作业指导书进行生产,正确理解工艺不得私自更改或曲解工艺要求,必要时生产班组长要进行现场讲解和指导。
2)生产过程中若遇到不良品要及时剔除,填写《不合格品报告单》,经检验人员鉴定后定期到库房更换合格品补充,不得使用有缺陷的零件进行装配;如果发现装配工艺或组装方式存在缺陷要查找原因及时解决(必要时找相关技术人员协助),并把不良现象、原因及解决办法记录在《生产随工单》的“生产中问题记录”一栏中;品管部对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同时检查其他类似产品或工艺是否存在同样现象,并将最终结论通告各部门。
3、 组装完工后自检和专检
1)生产员工按工艺要求组装完工后,严格按照《检测报告》逐项逐件进行自检,检验合格的在产品规定的位置粘贴产品标牌,在《检测报告》的对应栏打钩;检验不合格的及时修正,同时在《生产随工单》的“生产中问题记录”一栏中填写修整过程。
2)自检工作完成后,随产品附上《生产随工单》和《检测报告》一并送交质检员
3)质检员按照《生产随工单》和《检测报告》的要求进行抽检,抽检率不得低于30%,若发现不合格品要提高抽检率或者全检;检验合格的在产品的标牌的左下角粘贴“QC”合格标识,不合格品返回生产线进行返修处理。填写《生产随工单》“检验中问题记录”栏。
开始执行日期:201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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