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目的
确保进入公司的各类设备、材料符合安全、可靠的质量要求,建立开放、竞争、有序的供应商平等竞争平台,规范供应商管理,控制相关的风险。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对所有参与公司所需设备、材料、服务器等供应商的管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3.引用/应用标准
无
4.定义
供应商:指所有参与(包括要求参与)公司所需设备、材料、办公用品等物资供应的生产厂商、代理商及经销商。
5.职责
5.1供应销售部、设备能源部对供应商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
5.2供应销售部、设备能源部对对投运设备的质量和运行状况数据的统计工作负责。
5.3供应销售部、设备能源部经理对受理供应商的争议、投诉工作负责。
5.4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对投运设备的质量和运行状况、供应商售后服务、履约情况、交货情况等工作的统计、上报负责。
6.管理内容与方法
6.1供应商资格认证管理
6.1.1供应销售部、设备能源部负责编制供应商评价程序,做为选择供应商的依据。
6.1.2评价内容应包括:
u合法资质
u安全管理制度
u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期提供产品和质量保证能力
u经验、信誉
u产品在企业的运行情况
u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
u供应商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安健环的表现。
6.1.3供应销售部、设备能源部对提出申请的供应商进行初步审核,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6.2供应商日常管理
6.2.1供应销售部、设备能源部对供应商执行合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6.2.2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并定期进行更新和维护。
6.2.3搜集各类设备、材料的价格信息,对价格走势进行分析。
6.3供应商考核与评价
6.3.1供应商考核与评价的依据
6.3.1.1问卷调查结果:定期向各运行单位(部门)、安装单位、设计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问卷调查及打分,并将结果汇总作为供应商的考核与评价的依据。
6.3.1.2供货存在问题反馈:对供应商在供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结果汇总作为供应商的考核与评价的依据。
6.3.1.3运行意见反馈:生技部定期组织运行部门对各类产品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将结果汇总作为供应商的考核与评价的依据。
6.4供应商的评价
6.4.1对供应商的考核每年一次。
6.4.2供应商的评价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
6.4.3对供应商的处罚分为:警告、通报和取消资格。
6.4.4供应商被取消资格后,恢复资格重新履行资格审查程序。
6.4.5对采用不正当手段扰乱市场、干扰招投标工作正常进行的供应商,将视情况轻重予以处罚。
6.5供应商的争议与投诉
供应商在评标结果及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异议应署名书面向供应销售部、设备能源部反映,供应销售部、设备能源部调查并形成处理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批,并答复相关供应商。
6.6记录保存
6.6.1问卷调查结果至少保存两年。
6.6.2运行意见反馈结果至少保存两年。
6.6.3供应商综合考核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7.附录
7.1 本制度由供应销售部、设备能源部负责解释
7.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