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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本公司”) 乙方(“供应商”):
一、说明
鉴于供应商在供货过程中出现的物料质量问题将会给甲方造成不可避免的损失,为界定损失以及明确赔偿的计算方法等,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与双方签署的相关补充协议相冲突的,冲突部分以补充协议规定为准,未冲突部分的效力不受影响。注:补充协议特指针对某特殊物料质量问题的特殊处理方式,需双方事先达成一致。
二、目的
签定本协议目的是为了督促和强化供应商从源头加强质量控制,严格执行物料SPEC和MT质量要求,杜绝物料批量质量问题。追究物料制造过程中“偷工减料、简化工序、设计/工艺/材料/设备/关键岗位人员等变更随意、新员工仓促上岗、过程控制不力、出厂检验弱化、重要PCN不通知MT”等不良行为的违约责任,对不符合物料SPEC要求和导致MT公司生产或市场批量质量问题的供应商MT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甚至取消供货资格。从而强化供应商提高质量意识,树立质量无小事和因质量问题可能给双方带来灾难性后果的忧患意识。
三、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以下情况:
1、供应商来料在MT检验、生产和市场环节发现重要指标不符合物料规格书要求(含供应商提供或发布的物料技术规格资料,MT公司物料技术规格书)。
2、不严格按照MT公司物料SPEC执行,私自更改设计、加工工艺等相关技术要求,在MT发生生产、市场质量事故的。
3、偷工减料、简化工序,不按照正常工序进行生产并对MT公司造成生产、市场不良影响的。
4、制造商、代理商知情不报,明知道存在批次器件质量问题、隐患,却不顾MT利益,继续欺骗MT并使用问题产品向MT供货的。
5、虽非故意所为,但已经给MT公司造成生产或市场恶性质量事故,如生产中大批量单板报废或返工维修、市场批量整改。
6、供货产品质量指标达不到MT要求,并且长时间没有得到有效改善的,严重影响MT物料质量指标的。
四、赔偿细则:
1.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生产产品,不得擅自变更,经查验违背此项,须承担甲方所有损失之职责。
2.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责任及义务书面告知乙方,并于十二小时内给予甲方紧急处理方案,于七日内给予完整回复报告并含相关附件以利结案。(若因故变动延长,乙方须于时限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若乙方无法达成上述条款或超过要求期限,甲方将在供应商月度考核中进行惩罚性扣分处理,并同时承担甲方所有经济损失。
3.乙方交付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时甲方可对其要求经济赔偿或直接扣款,如下情况时甲方需以邮件形式(包含索赔报告)通知乙方:
3.1 乙方在交付产品时,实际数量与交付数量不符,以缺失数量的十倍进行经济赔偿。
3.2 乙方所交付甲方之批量物料,在甲方进料检验处不得出现重复性(相同物料,相同缺陷)的批量(不良率超过5%)问题,每次违反此条款,将以重复批次数N乘以基数500RMB进行处罚,另每月不良总批次不得超过3批,违反此条款,将以超过批次数乘以基数500RMB进行处罚,甲方保留对因来料问题造成的损失的追偿权力。
3.3 产品在甲方生产过程中被发现不良并导致甲方返工、维修、停线、延误出货所产生的报废,人工,运费等损失,乙方将按照实际损失对甲方进行赔偿,乙方不得异议。
3.4 由于乙方的货品在甲方客户端造成赔偿损失的,由甲方统计,此赔偿损失完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有异议。若因此引起法律相关问题,甲方将保留司法追诉权。
4.如有版本更新则MT将发出通知并重新签约。
五、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双方已经签署的框架采购协议和其他协议的相关条款执行。
2、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MT通信设备(苏州)有限公司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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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及其附录解释权归MT公司采购策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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