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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的
1.1规定记录的标识、储存及保存期等,以提供符合要求的品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证据。
2范 围
2.1品质管理体系各项记录的管理。
3职 责
3.1文控:给受控文件及表格编号,并登记,负责表格的更新及控制,监查各部门记录的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3.2各部门:按要求填写记录,确保记录清晰、完整、真实、便于追溯并妥善管理。
4定 义:(无)
5工作内容
5.1品质记录编号按《文件与资料管制控制程序》执行。
5.2填写要求
5.2.1所有品质记录均用蓝色笔填写,禁用铅笔及红色笔。
5.2.2按记录格式逐栏填写,在不需填写的位置应用“/”划去,确保内容清晰、准确、真实。
5.2.3若需对记录作修改,须在修正处签名及写上修改日期以便追溯;需要时将修改情况知会有关部门。
5.3储存与归档
5.3.1各部门需对品质记录进行收集与建档,建档方式列册归档,归档前应查阅其完整性(如日期、编号、是否有相关人员签名等),并视需要分发给相关单位。。
5.3.2品质记录需要有目录或其它易于查阅之指引方式。
5.3.3品质记录存放于档案柜中,档案柜保持清洁,避免潮湿、虫害、火烧等事情发生。若有上述情况发生,要立即修补,确保记录的完整性。
5.4保存期限
员工求职表、培训资料类保存一年,品质及环境关联的资料类保存十年。
5.1品质记录的查阅和借阅
5.1.1查/借阅品质记录须经过保管部门负责人的同意,借阅的需办理登记手续。
5.1.2借阅有保密要求的品质记录须经本公司总经理同意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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