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工作环境整洁干净、安全舒适,从而减少浪费、提高产能、提升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各部门、各车间,包括厂区、宿舍楼、办公楼、食堂、仓库及生产现场。
二、“7S”内容: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节约
三、“7S”管理职责
1、总经办负责制定《7S现场管理实施方案》,组织各部门/车间执行本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考核。
2、各部门、各车间按《7S现场管理实施方案》制定部门7S具体实施方法并具体落实执行。
3、各部门/车间第一负责人负责下属员工的7S知识培训和倡导。
四、执行“7S”具体事项
1、成立“7S”管理小组
①总经办制定《7S管理职责》;
②以部室、车间为单位进行评比,各部室、车间分别组织人员成立7S管理小组,对该部室、车间的7S管理活动开展及成效负责;
③每个7S管理小组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人;
④7S小组间相互配合,除组织开展所在部室、车间的7S管理活动外,还负责监督/检查其他部门/车间7S工作执行落实情况、对7S工作改善跟踪,及时向7S小组总负责人汇报。
⑤总经办主任为7S小组总负责人,负责安排7S小组配合等工作,并对7S小组成员执行情况考核。
⑥检查组若有人员离职,3天内安排相应人员替补,名单及时交总经办存档。
2、“7S”的执行
①各部门/车间自行组织落实7S管理,每周至少进行1次内部7S检查评比,并执行奖惩措施。
②各部门/车间7S奖惩记录应统一归档到总经办管理,每月15日之前向总经办提交上月7S执行总结和评比检查记录。
③总经办组织人员每周星期四(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对各部门/车间7S执行情况进行巡查,并作记录。
④总经办每月组织一次全公司7S评比检查,除奖惩处罚外并纳入年度考核。
⑤除以上检查外,总经办根据公司所需(五一、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前夕及ISO外审等特殊情形)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开展全公司7S检查评比。
3、责任区域划分
①宿舍楼、公司外、办公楼、车间区(见划红线部分标识为1办)归属总经办;
②装饰板车间工作场所(见划红线部分标识为2装)归属装饰板车间;
③木制品车间工作场所(见划红线部分标识为3木)归属木制品车间;
④地板车间工作场所(见划红线部分标识为4地)归属地板车间;
⑤涂装车间工作场所(见划红线部分标识为5油)归属涂装车间;
⑥成品及材料仓工作场所(见划红线部分标识为6仓)归属物料部;
⑦食堂(见划红线部分标识为7食)归属总经办(食堂);
⑧叉车维修周边(见划红线部分标识为8机)归属机修车间。
4、“7S”检查评比规则
(1)检查评分规则
①各区域得分=∑当月日常巡查得分/当月日常巡查次数×0.4+∑当月评比检查得分/参与评分人数×0.6
②当月评比检查得分:每月检查一次,每次检查的具体时间由总经办临时通知,由各部室、车间选派1名7S管理小组成员代表参加检查,参加此次检查的人员应准时到达办公楼前集合,具体评分规则见《7S考核评估细则》。
其中,物料部、木制品车间、装饰板车间、地板车间、涂装车间、机修车间及质检部生产区域、物料部仓库区域据《7S考核评估细则-A》评比;生产部、营销部、采购部、工程计划部、财务部、总经办(不含饭堂)及物料部、质检部办公室据《7S考核评估细则-B》评比;饭堂据《7S考核评估细则-C》评比。(注:总经办最后得分=B项成绩×50%+C项成绩×50%;质检部最后得分=A项成绩×50%+B项成绩×
50%;物料部最后得分=A项成绩×80%+B项成绩×20%)
③当月日常巡查得分:由总经办指派人员进行巡查,实行扣分制,满分为100分,每出现一个不合格项扣1分(但发生一次工伤事故扣2分)。
(2)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由总经办通报相关部门、车间整改并注明整改期限,整改力度一并纳入考核。
5、检查考核与奖惩:
每月16日前公布各部门/各车间上月成绩,所有检查评比成绩作为年终安全及绩效考核评比依据之一。
五、附则
1、本办法归口总经办负责解释。
2、番禺分公司7S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方案制定,报公司批准后执行。公司不定期组织的对番禺分公司7S管理的抽查作为重要依据纳入考评之中。
3、本办法自2012年4月1日起严格执行,原《7S现场管理实施方案》(星实制字〔2010〕第02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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