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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做好财务稽核工作,便于实物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盘点范围
盘点范围包括:原材料、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库存、现金等。
二、方式:1、不定时抽查;2、每月盘点制;3、年终清查制度。
三、组成人员:财务、保管、实物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主管)
1、原材料月终盘点由:财务、实物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主管)
2、低值易耗品、财产每月盘点由保管、实物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主管)
3、财产、低值易耗品年终清查由财务、保管、实物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主管)、质检部人员。
4、不定时抽查:财务、实物负责人。
四、盘点准备工作
1、经营部门应做好如下工作:
①整理所有财物,该归类的归类,存货有堆放的,应排列整齐,便于点数。
②库房应做好计量工具准备工作。
2、出纳现金应按不同面值、种类现金分类整理,并填写现金清单。
3、各项经济业务应于盘点前全部入账。存货如有货已达库,但尚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或已办理相关手续但货物未离库,应填写账面余额调整表,将账面余额调整至账面实际存数,现金盘点时要将未登记项目(月末至盘点目的收方和支方金额)在现金余额调整表上填写清楚。
五、年终清查
1、年终清查应进行全面清查,包括酒店所有财、物。
2、年终清查由财务室组织筹划,各部门负责人积极配合参与。
3、盘点前:财务室应提前一周(以上)通知各有关部门做好准备工作,部门应在盘点前将部门参加盘点人员上报财务室,原则上部门负责人要亲自参加,如遇特殊原因,可委派相关人员参与。
4、年终清查,质检部必须派人参与监盘工作。
5、年终清查不仅要清查财物数量,也要对财物质量进行检验,如遇质量有问题,盘点完毕后,由质检部对酒店财物质量做出书面汇总报告,在报告中应说明相关财物的状况及财物处理办法。
6、盘点质量书应由所有盘点人员签字后上呈总经理签署意见,财务依据批示意见对财物和账务进行相关处理。
7、年终盘点一式肆份,总经理一份,财务、保管、部门各一份。
六、月终盘点
1、每月末(当月最后一天或次月1日)由财务人员、实物负责人对原材料进行全面盘点,月终盘点数量必须准确无误,以便核算成本。
2、部门应准备各种实物计量工具,以便准确计量。
3、每月末保管应对各部门财产和低值易耗品进行清点。
4、盘点前,会计部门应先将账面余额调整为正确结存数后,才能盘点。
5、财产和低值易耗品盘点应于盘点完毕后填写盘点差异表,差异表应上呈总经理一份。
七、不定时抽查
1、部门负责人、总经理有权要求部门和酒店财物进行临时抽查,会计部、盘点人员应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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