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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1.1对客户提供的产品执行适当的控制
1.2确保客户提供的产品符合规格的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客户所提供各类用于生产的产品的控制
3.职责
3.1品质部主管
3.1.1负责审阅及批核客户提供产品验收报告
3.2业务部主管/文员
3.2.1负责对客户提供产品的协议确定。
3.2.2当遇有客户提供产品有问题时,负责联系客户,确定处理办法
3.3生产部操作员
3.3.1负责对客户提供产品作出适当的贮存及使用。
3.3.2当遇有客户提供产品的问题时,负责通知业务部处理。
3.4货仓部
3.4.1负责客户提供产品的接收、贮存及管理。
4.0定义
无特殊定义
5.0运作程序
5.1客户提供产品的协议
5.1.1当客户向本公司提出将由他们提供一些产品用于生产过程中时,营业部或业务部应与客户落实有关协议并确定客户提供产品的详细资料及具体安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a.客户提供产品的名称、数量、规格
b.客户提供的产品用途,相关订单资料
c.客户提供产品的运送日期,使用运输途径及相关的资料安排
d.客户提供产品的特别处理事项,发现问题时之处理方法(非必须)
5.1.2营业部或业务部应与客户确定有关产品的资料及运送安排,任何不齐全之处应先行联系客户商讨及解决,若有需要,则应要求客户传真有关资料以作记录及追溯参考用途。
5.2客户提供产品的接收和检验
5.2.1客户提供产品运送到本公司后,仓管部应根据送货单,客户提供资料及先前落实的协议记录对产品进行初步核对检查,证明收取的产品符合相关规格要求,然后贴示收货标贴并通知品质部对产品进行检验和试验。
5.2.2若检验时发现有任何缺漏,损坏或不适用的情况时,品质部应通知业务部联系客户商讨及确定解决办法并盖上“不合格”章。
5.2.3产品经检验合格并盖上“合格章”后由仓管部接收该产品。
5.2.4品质部测检员应于接收及检验产品后,作好“客户提供产品验收报告”,并把所有相关资料及验收时出现的问题填写于报告上,转交品质部主管审阅及批核。
5.3客户提供产品的标识、贮存、使用和管理
5.3.1客户提供的产品验收合格后,由货仓部在产品上作好“客户提供产品”(见项目6.1)的标识。
5.3.2客户提供产品将贮存于货仓部,生产部应按生产计划由组长填写领料单经主管签批后领用有关产品。
5.3.3当客户提供产品于贮存或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货仓部/生产部应通知业务部,由业务部联系客户商讨及确认处理办法。业务部应对有关商讨结果及处理方法留下相关记录。
5.3.4为保证客户之智慧财产权,对客户所提供的商标、图纸、形态、电脑软件等,未经该客户同意,不得挪为它用;使用完后及时归还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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