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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确保各阶段的物料或产品经检验后,予以明显的区分及标识,避免物料产品漏检及合格品与不合格品、环保产品与非环保产品的混淆。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阶段检验和试验后品质状态和HSF状态的标识。
3.0职责
3.1品质部
3.1.1负责对产品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在检验完后对产品的品质状态和HSF状态予以标识。
3.2生产部
3.2.1负责对已经检验和试验后的产品在生产区域内进行适当的区分存放,避免误用不合格品的情况发生。
4.0定义
无特殊定义
5.0运作程序
5.1产品状态标识的原则
5.1.1所有经过检验和试验程序的主料、副料、在制品及成品均应附上明确的品质状态和HSF状态标识。
5.1.2所有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应由品质部,生产部及货仓部共同制作完成。
5.1.3所有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必须清晰及附于产品的明显处。
5.2进货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5.2.1所有经品质部检验合格的主料、副料及其他物料,品质部IQC应及时盖上绿色“合格”印章和“GREEN”标识(见项目6.1),状态标识应附于收货标贴的明显处为适当位置。如供应商已标识有环保标识,IQC可不再标识环保标识,只盖“合格”印章即可。
合格印章-白底绿字:
合格印章-白底绿字.png
不合格印章-白底红字:
不合格印章-白底红字.png
5.2.2经品质部IQC检验后发现为不合格的进货,品质部IQC应及时盖上表示不合格的“REJECT”章,贴上黄色“不合格品标签”并通知仓库及时予以隔离存放,特别是对于HSF方面不合格的进货要及时单独分开区域放置,以免交叉污染。
不合格品标签-黄底黑字:
不合格品标签-黄底黑字.png
5.2.3进货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位置规定
a.状态标识应以附于收货标贴的明显处为适当位置。
b.有关标识亦必须以不覆盖来料的原本标签或说明为标准。
c.所有未经品质部做好相关标识或漏检的进货一律按5.2进行。
5.2.4货仓部应确保已检验合格或不合格的物料,分隔储存于明确的位置,有关位置必须设有适当的状态区分标识,具体依“COP7505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控制程序”。
5.3过程中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5.3.1品质部PQC负责执行过程中检验和试验的工作,并将检验结果知会生产部,对于检验合格的产品由生产部贴上印有“合格”和“GREEN”或客户有特殊标识要求(如“GP”或“ROHS”)的“物料流程标识卡”,该状态标识应附于成品标贴的明显处,具体依“COP7502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而对于检验不合格的在制品,品质部PQC应及时盖上不合格章“REJECT”且贴上黄色“不合格品标签”并知会生产部。
5.3.2生产部及品质部亦应按检验结果,把在制品按“合格”和“不合格”及是否符合HSF要求等不同状态进行分区放置,待返工之在制品应放置于相关不合格区域便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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