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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使我司的生产制程顺畅、内部物流和信息流运转有序、生产部门有据可依、责任明确化,现对产品在生产各工序间的交接作如下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赛美生产各工序物品的交接工作.
3.工作程序:
3.1.产品从原材料进到仓库至生产的产成品进到仓库整个过程中,每一环节都必须在产品上悬挂相应的标示卡/标识卡,卡的内容必须填写完整,且字迹要工整,便于识别!标示卡/标识卡将作为工序间交接的凭证(目前的标示卡/标识卡分为:赛美物料标识卡(仓库用)、待印纸标示卡(切纸用)、印刷标示卡(水墨印刷和彩印机房用)、半成品指示卡(裱、啤等中间工序用)、赛美产品标识卡(产品入仓前的最后一道生产工序用))。
3.2. 各种标示卡/标识卡的具体使用方法:
3.2.1 “赛美物料标识卡”:仓库在纸板等原材料品管检验合格后,由仓管员负责填写每款产品的“物料标识卡”,特别要点好数量,并将填写完整的“物料标识卡”挂于每一款来料上(有两卡板及以上物料的,每卡板物料都要有标识卡),在将物料发出仓库前不可丢失;发放材料时,每发放一份材料必须插上填写清晰的《物料标识卡》,插上后才可发料到车间.
3.2.2 “待印纸标示卡”:分切纸员工从仓库领出原材料后,认真核对生产工程单与“物料标识卡”的内容,同时查验物料的质量,在分切过程中发现有质量异常时要及时向部门主管提出,得到批准后方可继续作业,进行分切纸作业后,将“物料标识卡”在本工序保存,保存时间为1星期以上,对分切好的纸张点好数量并填写“待印纸标示卡”挂于切好的纸张上,交下工序。
3.2.3 “印刷标示卡”:印刷机长在接到上工序流转下来的待印刷纸张/纸板时,仔细核对生产工程单、“待印标示卡”及纸张/纸板尺寸、质量和数量,无误后进行印刷作业,印刷过程发现有上工序来料不良的要及时向部门主管提出,取得同意后方可继续作业,印刷完的产品点好数量,填写好“印刷标示卡”挂于每板印张/纸板上交下工序,“待印纸标识卡”在本工序保留1周以上。
3.2.4“半成品指示卡”:适用于印后的开槽、分纸、UV、外发、裱、啤、粘等中间生产工序,后加工工序需将上工序的产品上的标示卡/标识卡保留在本工序1周以上,同时将产品交下工序时必须填写新的“半成品指示卡”和产品一起交下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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