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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适用范围
1.用于本公司人员、设备不足,生产能力负荷已达饱和时。
2.特殊零件无法购得现货,也无法自制时。
3.协作厂商有专门性的技术,利用外协质量较佳且价格较低廉。
第二条 厂商选定方法及基准
1.审查方式:书面审查及实地调查。
(1)外协加工及外协制造的申请,是否符合规定,数量方面是否适宜。
(2)申请核准后,由外协管理人员判定是否有协作厂商承制,若没有则选择三家以上厂商的资料,填具厂商资料调查表。
(3)实地调查时,由质量管理委员会指定质量管理、生产管理、技术、外协管理等单位派员组成调查小组,但每一次不一定所有人员都要参加,要视加工或零件制造的重要性而 定,将调查结果填入厂商资料调查表中。
(4)实地调查后可选定其中一家厂商试用。
2.审查基准
(1)质量
(2)供应能力
(3)价格
(4)管理
选择其中评分最高者做为适用的协作厂商。
第三条 试用
选择最佳厂商之后,必须经过试用。待试用考核达到标准以上时,才能正式成为本公司的协作厂商。
1.试用合同: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每个月要考核一 次,并将结果通知试用厂商。
2.试用考核:试用期间要对试用厂商进行考核。
3.试用开始时,试用厂商要将样品送来检查,经判定合格才能继续大量地加工或制造。
第四条 正式设立
1.正式设立判定基准:试用考核期间的成绩达70分以上者则正式判定为本公司的协作厂商。
2.正式合同内容:与试用合同格式相同。
第五条 外协
1.负责单位:由外协管理员负责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的事务。
2.外协资料: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时要给试用厂商或协作厂商的资料。
(1)蓝图
(2)工程程序图
(3)操作标准
(4)检查标准
(5)检验标准
(6)材料的规格、数量
3.外协指导管理
(1)使其确实按照我们的规定来加工或制造。
(2)协助其提高质量。
(3)经常联系协调,了解外协的进度、质量。
(4)指导教育与考核。
4.外协核价
当由本公司供料时
总价=单价×数量×(1-报废率)
(1)数量必须要经负责的生产管理员签证,有时可由过磅员重新核算。
(2)报废率(抽样测量)或报废数的资料由质量管理部门提供。
5.外协督促,确使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的货品如期交来。
第六条 质量管理
1.入厂检验:
(1)按双方协定的验收标准及抽样计划来验收。
(2)进料管理流程(见有关文件)。
2.外协质量管理和定期考核
确使试用厂商或协作厂商供应的产品符合要求,对其必须检查。每月巡回检查各协作厂商, 对每个协作厂商,三个月中至少要做一次至二次以上的检查;对试用的厂商,三个月内要做两次检查。
第七条 不良抱怨
1.抱怨程序
(1)验收的抱怨:
①验收人员将检验报告通知外协管理人员,并将资料存档,作为下次验收的依据。
②外协管理人员将验收情况通知协作厂商或试用厂商,使其针对缺陷进行改进。资料存档,作为考核依据。
(2)生产时的抱怨:
①生产中发现不良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外协而发生时,制造各科组通知生产管理单位。
②生产管理单位通知质量管理员再重检外协厂商交来的半成品或零件,并通知外协 管理人员,资料存档,作为验收依据。
③外协管理员通知协作厂商,资料存档,并作为考核的依据。
(3)尚有质量管理日常检查抱怨及国内外客户诉怨等。
2.责任分担
不良抱怨发生时,除要通知协作厂商或试用厂商,针对缺陷进行改进外,自身更要做好质量检查考核管理工作。若有生产时的抱怨发生,还要依照合同内的规定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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