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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控制是依据物料计划对物料的申购、收货,发料及使用的监督、管理过程。
为了使产品的制造单元高效、高效、经济地运行,必须将生产计划和物料控制系统集成起来。
1、目的
规范生产物料管理工作,确保物料分析、采购、接收、发放、生产过程消耗及成品交付等环节得到有效控制。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生产之原物料、半成品(包括在制品)、成品、包装材料等。
3、定义
物料损耗=工艺性损耗+不正常损耗+试机损耗;工艺性损耗:工程文件规定边角、水口料之正常损耗;不正常损耗:生产过失报废+生产丢失;试机损耗:开始生产试机消耗,此与生产批量大小有关;
4、 引用文件
4.1 QB-13-01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2 QB-06-01《采购控制程序》
4.3 QB-09-02 《生产过程控制程序》
4.4 QB-10-01《进料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4.5 QB-15-01《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控制程序》
4.6 QC2-PM-03采购周期清单》
4.7 QC2-PM-09《香港采购物料流程》
4.8 QC2-PM-07《物料需求计划编制管理办法》
4.9 QC2-QA-29《物料报废作业流程》
4.10 《工艺流程图》
4.11 《BOM表》
4.12 《人员物品车辆进出厂管理规定》
5、职责
5.1PMC部负责生产物料控制与跟踪;
5.2采购部负责物料采购工作;
5.3工程部负责提供产品BOM、ECN、物料消耗定额等相关工程资料;
5.4品质部负责生产物料的品质控制工作;
5.5生产部负责对生产现场物料进行管理与控制;
5.6货仓部负责物料的接收、贮存、发放和帐务处理。
6、程序
6.1物料需求计划的制订与审批
6.1.1PMC部依据收到的订单、生产总排期、BOM、ECN、库存、采购资料等制订《物料需求计划表》,同时按订单建立《订单物料追踪表》上电脑网络。
6.1.2如因特殊情况(例如工程变更、物料质量等原因),PMC部在《物料需求计划表》中要求采购部物料采购周期小于《采购周期清单》规定的时间,需由采购部进行确认,若不能达成共识的,需及时向生产总监汇报,求得明确指示。
6.1.3PMC部制订的《物料需求计划表》经主管审核后,报生产总监批准。
6.1.4经批准的《物料需求计划表》派发到采购部,并作签收记录。
6.1.5《物料需求计划表》编制作业按《物料需求计划编制管理办法》执行。
6.2物料采购
6.2.1采购部收到《物料需求计划表》后,将香港采购的物料和西丽采购的物料标注清楚,负责将其传真香港采购部,对于香港采购的物料,执行《香港采购物料流程》。
6.2.2对于由西丽厂负责采购的部分物料,采购部依据《物料需求计划表》制订《采购订单》,经PMC主管审核、生产总监批准后,采购部负责将其传真给供应商。在取得供应商的确认后,将采购订单编号及货期等资料备注在《物料需求计划表》中。采购部应及时将经确认的《采购订单》、《物料需求计划表》派发到PMC部、财务部,《物料需求计划表》派发到货仓部。
6.2.3采购作业执行《采购控制程序》。
6.3、收料、进料、入库作业
6.3.1货仓部要有一特定的物料暂放区放置厂商所进的物料,等待检验及入库,不得随意放置。此暂放区划分三个区域:进料待检区、进料合格区、进料验退区。
6.3.2货仓部收到供应商(包括发外加工厂商)所送的物料后,将物料放置在进料待检区,然后依据采购部提供的《物料需求计划表》和《发外加工送货单》核对所收到之物料品名、规格、料号无误后,开立《验收单》及时交品质部检验物料;如所送的物料与《物料需求计划表》和《发外加工送货单》不符合时,将物料放置于进料验退区,等待供应厂商处理。货仓部于24小时内核对所收物料并将供应厂商所提供的《送货单》派发到PMC部、采购部。
6.3.3货仓部依据品质部检验合格之《验收单》,将物料置于该物料的固定储位,而在放置前必须在物料的包装上贴标识纸,并在该物料的《物料登记卡》上注明进料日期、验收单号、数量等资料,以利尔后追查。
6.3.4《验收单》一式四联,由货仓部分送如下;
第一联:送财务部据以入帐后依编号存档(连带供应厂商之送货单);
第二联:货仓部据以登录物料后依编号存档;
第三联、第四联:交由PMC部和采购部。
6.3.5对于特急物料(属生产线已开拉的生产欠料),PMC部提议,品质部采取紧急放行措施,操作按《进料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中紧急放行措施执行。急料(PMC部已下达套料单通知货仓备料之欠料)相应负责之仓管员需在收到物料2小时内将验收单送至品质部,并在上面注明“急”等字样,品质部需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作业并反馈货仓部检验结果。对于正常物料,品质部需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进料检验作业及信息反馈。
6.3.6如果进料不合格,品质部需将检验结果及时知会PMC部、采购部,操作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6.3.7收料、进料、入库作业,参见“进料作业流程图”。
6.4 发料作业
6.4.1货仓部依据由PMC部制订的《套料单》提前3-10天进行备料,在备料过程中,物料之搬移须遵守《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控制程序》。备料后,《套料单》经主管签核后提前两天送交生产部各作业部门并通知领料。
6.4.2物料之发放必须以先进先出为原则,以保持物料之时效性。
6.4.3备料人员在备料时,需将已备妥的物料置于固定的区域(如备料区),不得随便放置;不同批的物料要分开摆放,不可混合在一起;而且每一批物料需标识机种名称、规格、《套料单》编号、批量数,以免发生搬错或其他的错误。
6.4.4生产部门在收到货仓领料通知后,依《套料单》至仓库领料。而生产部门在领料时,仓管员需在旁协助,如有错误或物料品名、规格、数量有不符时能马上解决问题。
6.4.5所有物料,可能因数量不足而需使用和《BOM表》不一样的物料时,需有工程部门承认的文件证明可使用才能代用,不然不得发料。
6.4.6仓管人员在发料同时,在《物料登记卡》上注明所剩余的物料后需盘查帐物是否相符,如有差异时需马上检查是哪里发生问题,并将错误修正,还要预防下次再发生类似错误。
6.4.7生产领料人员至仓库依《套料单》清点物料无误后,在《套料单》上签名及注明日期将物料领回。
6.4.8《套料单》一式四联,发料后由货仓部分送如下部门:
第一联:送交财务部据以入帐后依编号存档;
第二联:货仓部登录物料帐后依编号存档;
第三联:连同物料交生产部门;
第四联:由PMC部存档备查。
6.4.9发料作业参见“发料作业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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