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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招聘遵循双重考查原则,即所有招聘都需经过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的双重考查,经公司相关负责人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发录用通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配合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及时有效的为公司提供人员补充,满足公司各部门在人才需求的上要求,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在招聘与录用的过程,应遵守以下原则:
(一)、公开招聘、全面考查、择优录取;
(二)、能力与岗位要求匹配。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外部招聘引进人员。
第二章、 招聘范围
第四条、招聘范围原则上以招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经验的各类人才为主,特殊岗位可面对国内外公开选聘
第五条、招聘渠道主要有各地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大中专院校的需求见面会及媒体广告招聘等。
第三章、 招聘原则和标准
第六条、公司的招聘遵循双重考查原则,即所有招聘都需经过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的双重考查,经公司相关负责人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发录用通知。
第七条、所有的应聘者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特殊岗位和经验特别丰富的应征者可以适当放宽要求。
第四章、 招聘计划制定程序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未来一年内的人力资源需求状况和公司内外部的人力资源供给状况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第九条、人力资源规划是人力资源部招聘的依据,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力资源规划制定计划内的招聘计划,报公司管理层批准。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每季度对各部门进行一次用人需求调研,分析汇总后报总经理审批,并据此制定季度招聘计划。
第十一条、如果有计划外的人员需求或因员工离职需补充人员,用人部门负责人应填写“增补人员申请表”,反映部门缺员情况、增人要求和理由,由人力资源部审议后制定计划外人员需求计划,并提交人力资源经理审核后实施。
第十二条、计划内的招聘计划与计划外的招聘计划可合并组成招聘计划。
第五章、招聘组织程序
第十三条、 招聘组织程序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人力资源部选择适当的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收集人员资料(应聘人员的“应聘申请表”或简历)后和用人部门共同进行初步筛选。初选合格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参加初次面试。
(二)、初试:以面试和笔试为初试形式,初试可根据招聘需求进行1-2次。初试由人力资源部进行面试,用人部门负责对应聘者专业技能方面进行测试。初试后由面试考官填写“面试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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