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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司内部关于员工请假的规章制度和加强公司内部关于员工请假事务的管理,结合教育行业的特点,充分体现公司制度化与人性化管理的优势,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热情与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公司的营运质量,特此制定和规范员工请假制度和流程。
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第一条 除公司统一调整安排休息外,凡不能到岗上班的员工均按本制度和流程请假。
第二条 请假累计时间限制:
由于公司所处服务行业的性质,要求每名员工都能为了客户着想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缺勤,公司规定员工每月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天,每年不得超过10天。
第三条 办理请假手续的流程:
1、所有请假、调休,均需事先在OA上进行申请及审批,操作方法具体见《请假流程图》;
2、由所在部门的直属领导签署意见后,根据请假天数对应的准假权限(见第四条)逐级审批假期,批准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如遇特殊情况(如急病、重要紧急事项等)不能事先请假者,必须实时以电话形式告知直属领导,说明情况并征得同意,事后上班24小时内补办请假手续。
第四条 准假权限
部门主任有权批准属下一天及以下假期,校区总监有权批准两天及以下的假期(包含调休假),三天(包含调休假)及以上须由总经理审批签字。批假流程如下:
一天以内假期(包含调休假):提前一天填写请/调假申请---部门主任审批签字---校区总监审批签字---行政部备案;
两天及以上假期(包含调休假):提前三天填写请/调假申请---部门主任审批签字---校区总监审批签字---总经理审批签字---行政部备案;
第五条 其它相关规定
1、请假不满一小时按一小时处理,超过半天按一天处理;
2、请假实行逐级审批,所有假期均须由直属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再交由上一级领导审批,不得越级审批,否则行政部不予承认假期,视作旷工处理;
3、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或在特殊情况处理后没有在上班后的24小时内补办请假手续,视作旷工处理;
4、请假未获批准的情况下离开工作岗位视为旷工,连续旷工两天或累计旷工达到两次即作自动离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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