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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明确、规范不合格品的返工流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不合格品的返工。
3.步骤
3.1不合格品需返工时由品管部在《不合格品处理报告》或《品质异常联络书》中作出判定。
3.2返工分为公司内部返工、供货商来厂返工及到客户处返工三种。
3.3公司内部返工:
3.3.1制程中
——返工负责人在返工前需通知品管部;品管部派员指导返工的方法及需注意事项并跟进整个返工过程。
——返工负责人将返工结果记录于《品质异常联络书》;经品管部检查员重新检查无误后;由其负责对返工后的合格品、不合格品进行标识;不合格品报废;并将结果记录交回品管部。
3.3.2出货检查:
品管部专职人员负责出货检查不良品的返工;并将结果记录于《品质异常联络书》;且对选出的不合格品做报废处理。
3.3.3客户投诉品管安排自行返工时;不需发出《不合格品处理报告》;可将结果直接记录于《客户投诉通知书/调查报告》相应栏目。
3.4供货商来厂返工
3.4.1PMC将品管部发出的《不合格品处理报告》通过采购部传真给供货商;并要求供货商按期派人来厂返工。
3.4.2供货商返工人员到公司后通过采购部联络PMC,然后找IQC索取不良样品及了解返工要求后;返工人员到现场作业。
3.4.3返工负责人将返工结果记录《不合格品处理报告》。返工后的合格品、不合格品经品管部IQC检查员重新检查无误后;由其负责作出标识;并将结果记录交回品管部。
3.4.4品管部将返工结果通知PMC;由其负责依品管部所判定的处理方法对返工后的不合格品进行处理。
3.5客户方的返工:
3.5.1由品管部负责安排人员带好《不合格品处理报告》及必要的工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客户处返工。
3.5.2返工人员到客方后找其相关负责人;要求其提供不合格样品、返工的标准及需返工的产品;然后到现场进行作业。
3.5.3返工完成后;将返工结果记录《不合格品处理报告》交客方品质检查人员确认;并要求其在报告上签名。
3.5.4返工人员回公司后;将《不合格品处理报告》交品管部助理工程师以上人员;并报告有关问题。
3.5.5品管部将返工结果通知PMC;以便其做好收回不良品及补货工作。
3.6在返工过程中;返工负责人要注意调查不合格发生的倾向;如:哪个日期或班次生产的、哪一类型的不良最多等;并如实记录;以便分析不良原因、制定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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