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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交送物料至仓库,并同时提供货单及其他资料:
1.1加工件等公司有出图的物料供应商须同时提供图纸;
1.2设备须提供《出货检验报告》、《合格证》、《保修卡》、《使用说明书》;冷却盘管/加热管需提供《出货检验报告》;马达/泵浦须提供《合格证》、《保修卡》、《使用说明书》,如无合格证/保修卡需提供《出货检验报告》。
1.3 《出货检验报告》之检验项目需包括规格型号、材质、外形尺寸、外观、功能(试水、测漏变形等)。
1.4金属原材料每批次均需提供《材质证明》或《质量保证书》;
2)仓管人员:核对实物、订单、货单,确认规格,数量一致后予以暂收(无货单不予暂收),贴好物料标识并填写IQC来料检验报告之仓库填写项目,
实物放置于待检验区,货单/订单/报检单放置于仓库文件夹“已收货,待品检”内,通知相关质检员检验。
3)质检员:由生产部相应使用人员按抽检计划完成;电料,电工工具,设备由设计部负责。
4)抽检计划:加工件/设备/表面处理需全检;螺丝/管件等标准件按GB2828正常单次抽样一般II级水准,AQL=0.4抽取(参考附件1:抽样标准)。
5)质检员:依抽样计划,予以检验判定,资料不齐按品质不合格处理,检验完成后将其检验记录填于《IQC来料检验报告》。
6)质检员:判定合格时,填写《IQC来料检验报告》,交部门主管审核后交归品质课;在物料标签上盖合格章并签字确认,并将相应货单/订单放置于仓库文件夹“品检OK,待入库”通知仓库入库处理。
7)质检员:判定不合格时,填写《IQC来料检验报告》并交部门主管审核,并在来料物料标签上盖不合格章,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将相应货单/订单放置于仓库文件夹(品检NG,待评审);判定不合格之《IQC来料检验报告》经部门主管审核完毕后及时交归品质课。
8)品质课:根据《IQC来料检验报告》之不合格项目,填写《品质异常报告》,统筹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处理方案并跟进处理结果。如可特采,则在物料标签上注明特采并签字确认,通知仓库入库;如不能接受则退货处理。
9)品质课:将《IQC来料检验报告》《品质异常报告》统一存档及汇总分析,作为供应商评审依据及相关部门了解来料品质状况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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