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目的
明确原材料及大型设备的采购方法及审批权限。
2.0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公司原材料及大型设备的采购。
3.0管理职责
3.1需求部门负责大型设备申请和报批、验收等工作。
3.2生产部负责生产所需原材料计划编制和报批工作。
3.3研发部负责研发原材料及替代料的选型、验证等工作。
3.4科技发展部负责原材料验收等工作。
3.5物资供应部负责原材料及大型设备采购计划的实施、组织协调验收、出入库、报账等工作。
4.0定义
4.1原材料:用于制造产品并构成产品实体的购入物资,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维修产品用备件、包装材料。
4.2大型设备:单个价值高于(含)5000元测量仪器、实验设备、生产设备、工装夹具。
5.0作业程序
5.1大型设备采购及审批权限:
5.1.1由需求部门提交设备需求申请表,经审批后传递至物资供应部采购员(在此期间采购员协助需求部门做好设备申请前期的考察调研工作)。
5.1.2采购员通过各种不同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物资的询价,并将询价情况详细记录、汇总上报审批,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
5.1.3采购物资回厂,采购员填写设备验收单并组织需求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采购员协调进行解决。
5.1.4验收合格,相关人员在设备验收上签字。
5.1.5相关费用在审批过程中,必须附有有效票据、入库单、验收单据等报告材料。
…………
以上贴子只是内容提要,完整祥细的内容在下面附件中,请下载后阅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