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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确保原材料的供应符合公司产品相关质量安全要求。
范围:适用于公司原材料的验收、贮存和处理等相关过程。
要求:采购部门采购原料时须要求供应商提供化验单一份(对于新进厂家第一次须提供物料的相应技术指标协议、非危证明和危险化学品鉴定报告各一份),并将化验单送交化验室。
简要流程图:
附注:
1、槽车原材料进厂由采购通知公司调度,再由公司调度通知化验室人员取样分析。
2、对于桶装或袋装原材料进厂时,由仓储接收填写物资标签后通知化验室人员取样分析。
3、对于所有原材料分析结果由化验室统一报公司调度,再由公司调度通知其它部门(采购、仓储)。
4、采购跟踪原材料的进厂情况并及时上报公司调度,再由公司调度通知化验室人员作好相应准备,尽量不在周末安排过多原材料进厂。
5、对于原料供应新厂家采购应事先通知公司调度,再由公司调度通知化验室。
6、鉴于每月丁苯原辅料的相对集中进厂,化验室人员未能在短时间内全部同时分析,仓储可根据现有生产情况和贮存情况事先通知公司调度,再由公司调度通知化验室人员先安排检验。
7、对于生产急需而未能在有限时间内进行全部项目分析的原材料,化验室通知公司调度,再由公司调度上报领导协调处理。
8、各部门衔接过程中如有不便,请作好说明并相互协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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