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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通过对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的控制,达到满足整个生产过程的需要,确保最终产品质量。
二、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生产产品所需的全部原材料、包装物的采购。
三、职责
1、供应科是物资采购的归口管理部门。
2、办公室负责提供生产计划安排。
3、质检科制定采购物资的技术要求,并负责进货质量检验。
四、工作程序
1、合格供方的选择及控制:
(1)合格供方的选择:
a) 与本企业业务往来超过1年的产品稳定合格的供方由供应部直接列入《合格供方名单》。
b) 新开发的供方必须提供样品,试用后由质检科作出质量评价。
C)供方的资质必须合乎国家有关要求(如:有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2)合格供应的控制:
a、供应科应建立供方档案。
b、对供方的每批进货物资由质检科进行检验。
c、供应科根据进货检验报告、使用情况、供货服务及价格,每年对供方进行一次评价,根据评定结果确定是否继续保持供需关系。
2、采购实施
(1)采购员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按照采购物资技术标准在《合格供方名单》中选择供方进行采购。
(2)主要原材料采购时,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技术标准、验收条件、违约责任及供货期限等。
(3)采购合同经领导批准后实施。
(4)一般物资或在商场采购的只需要《采购单》中明确品名、规格、数量、供货期即可。
3、采购产品的验证
(1)每批采购产品进厂,须经质检科检验。
(2)质检科也可在供方货源处抽样,经检验决定是否可发货,货物进厂后仍需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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