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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办法适用于使用ERP之人员。 
 一、目的
 为有效管理公司各职位之ERP权限,以确保数据正确性,并分清权责,以便在数据异常时有迹可循,进行达到管理之目的。
 
 二、 范围
 公司使用ERP之所有人员。
 
 三、 ERP权限之设定
 3.1 该职位使用ERP之人员工作权限已在系统中设定,需使用时按系统中对应职位申请。
 3.2 系统设超级用户ADMIN, ADMIN用户由孙总管理,主要进行权限设置。
 
 四、ERP权限申请流程
 4.1 申请人提出申请
 4.11 未有权限者
 未有权限者(含新进人员),经该部门相关人员培训,申请人对系统熟悉后方可填写《ERP系统权限申请单》申请权限,注明其工号、职务等,不用填写增/删部份明细
 
   4.12 已有权限者
 已有权限者需要变更权限时,申请人依需求,填写《ERP系统权限申请单》,注明需增加或删除的系统作业及其对应详细功能。
 4.2 部门主管审核
 由本部门主管确认其需求,并在《ERP系统权限申请单》申请部门主管一栏签字。
 4.3 财务确认
 财务单位就各系统各部门提出之权限申请,从财务角度确认是否开通。
 4.4 核准
 《ERP系统权限申请单》需经主管审核、财务确认、相关业务副总经理核准方有效。
 4.5 权限设置
 专员依经核准的《ERP系统权限申请单》向孙总临时借用ADMIN账户于系统进行权限设置或修改。
 4.6 申请人确认
 专员设置权限完毕后,通知申请人确认,OK后由申请人在“申请人确认”一栏签字。
 4.7 ERP系统权限申请由专员归档统一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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