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确保生产及检修正常进行,须紧急采购物资。
2.适用范围
物资采购
3.程序
3.1所需物资部门填写紧急采购物资计划,注明品种、质量技术要求、数量、到货时间,生产部领导审核签字后交供应部采购员。
3.2供应部采购员必须在当天下班前2小时将紧急采购计划交达供应部部长,供应部部长必须在当天下班前将紧急采购计划交达主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在公司时可通过电话请示),由副总经理协调有关部门备好资金,供应部同时联系相应的货源及时采购进厂。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3.3物资进厂后按相应的进厂物资验收入库标准执行。
4.考核
4.1对未按物资采购标准及时上报物资采购计划导致紧急采购所增加的采购成本由未及时上报采购计划单位负责。
4.2所有未按物资采购标准上报采购计划所采购物资一律增加1%~10%价款进入该部门的生产成本。
4.3对本标准4.1、4.2的考核由供应部、财务部提供数据,公司综合部负责考核,在下一月考核中兑现。 |